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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个“二百五”;此人一贯说昏话;这个老头是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更应反对的是“杀贫济富”……
上述嘲讽、抨击或观点是我从网上扒下来的,都冲着厉以宁先生。厉先生再次成为部分网民愤怒的原因,缘于他年前在北大“光华新年论坛”所发表的一段高见。厉先生说:“中国的发展需要中产队伍壮大,而中产队伍壮大应主要依靠提高较低收入者群体的收入,而不是靠实行高税收把富人降为中产者。”部分网民指斥厉先生坐歪了屁股,于是……
我的印象中,这些年里,这是厉先生第三次受到舆论的集中抨击。前两次则是分别因厉先生等多位经济学者联手批驳吴敬琏先生的“股市赌场论”,以及厉先生主张政府要鼓励人们拥有2套住房而引发。
老实说,我不赞同厉先生前两次高论,但我赞成不同意见间应该互相争鸣(这本身是开放带来的进步,务必加倍珍惜),不该对厉先生作人身攻击。至于本次厉先生不赞同“杀富济贫”的观点,则属他近期发表的正确主张,符合经济学基本原理,也与世界各国解决社会贫富差距难题的一般做法相吻合。
向富人多征税倒也确系各国解决贫富矛盾的常用手段之一。可是,同样用税收杠杆调节贫富差距,发达国家运用娴熟且很管用,在欠发达国家却不太管用——甚至适得其反,就国内,则往往出现后一种局面,至少收效并不明显。若以中国历史作参照,反复出现的“杀富济贫”,轻则导致社会动荡,重则遭致朝代更迭。
南桔北枳——水土不服矣;别人成咱们不成——国情不同矣。依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用税收调节贫富差距属“技术手段”层面,从更高端的制度层面解决贫富差距,关键要有好的“市场制度”(包括自由竞争和秩序、相应的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法制和社会法治等等),惟如此,方可控制贫富差距于可承受的边界之内。
在转型中国,政府当然也该用税收杠杆调节贫富差距。但多征税并不能自动调节贫富差距,还得制订配套公共政策,还得建立和疏通实现有效转移支付的管道,建立保障税款的确用于贫困群体身上的监督体系……这些环环相扣的环节,目前均存在严重缺陷甚至“肠梗阻”,转移支付过程所暴露的大量腐败就是颇具说服力的注脚。
从制度层面分析检讨,造成眼下国内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主因并不是对富人的税征收得不够高,而是政府垄断市场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市场歧视仍相当普遍,行政效率不高,官商勾结不断“进化”,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导致相当部分的财富不是通过创业与竞争而是借助豪夺与剥夺的方式向少数人集中。因此,要想缩小国内贫富差距,在不排除动用税收杠杆等经济政策手段的前提下,关键取决于继续推进制度变革的决心和力度。观欧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包括贫富差距、劳资关系在内的一系列社会矛盾之持续缓和,无不都从制度变革这一根本环节着手。
厉以宁包括其他学者不是不可质疑,贫富问题则当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面作“开放式讨论”。讨论的目的不是为了停留在表层就事论事,而是要“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使讨论成为推进改制的“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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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