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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针对有媒体近日发表的关于格林柯尔顾雏军先生拖欠香港一公司千万公关费一事,格林柯尔做出强烈反应并于18日在深圳召开媒体说明会。搜狐财经在第一时间特派工作人员谢剑飞赴深圳了解事实真相,并于第一时间首家发布快讯。
搜狐财经对此事持客观平衡的报道立场,旨在让广大网友获得更多的信息,增加对事实的了解以探求真相。援引当事人观点不代表搜狐财经立场。以下是搜狐财经工作人员发自深圳的独家文章。
1月18日上午,顾雏军在深圳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被香港经纪人起诉欠千万公关费”事件。按顾雏军的说法,上述事件的原告方――原香港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宋秦(SUNG CHUN,有媒体写做宋振,音译)其实在2004年5月份未经授权私自盗卖格林柯尔(0856.HK)旗下两子公司所持股票,目前已逃离至加拿大。
宋秦是一个“贼”?
按顾雏军的说法,宋秦是一个“贼”。
据顾雏军介绍,2004年5月31日,他突然被紧急告知,格林柯尔旗下两子司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未经授权被盗卖。顾雏军当即指示格林柯尔相关负责人向香港警方报案,并在第一时间与该笔股票经纪代理公司———香港新鸿基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交涉。
新鸿基公司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发现股票盗卖行为系时任新鸿基公司股票经纪人——宋秦(SUNG CHUN)所为。公司在股票交易指令语音记录原始资料中未找到任何有关顾雏军先生或是格林柯尔负责人的录音记录。经专家确认,转帐指令上的签名是用现存于新鸿基公司开户文件上的签名伪造的。也就是说,宋秦在没有任何有效指令的情况下,做了一桩没有授权的交易。
而涉案交易完成后,宋秦将所得款项转入他所控制的银行帐户,并随后转至加拿大其本人及其妻子的帐户。宋秦本人也已逃离香港至加拿大。
新鸿基公司在接到格林柯尔通知后,迅速通过有效法律管道冻结了宋秦及其妻子在加拿大涉案帐号的存款,并入禀加拿大法院起诉宋秦,以追回赃款。同时,公司已将在无授权情况下出售的股票如数归还给格林柯尔。经过一番周折,顾总算保本无失。
据了解,目前香港警方正就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有香港律师指出,如事实最终被确认,宋秦将会被判处4-6年徒刑。
顾雏军声称被“反咬一口”
到1月16日,香港各大报纸突然又登出宋秦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顾雏军的消息。宋秦盗卖股票不仅钱没拿到,还要面临牢狱之灾,情急之下声称他拿走的是顾应给他的合法收入。
宋秦称,当年顾雏军入主科龙时面临一些不利的传闻,导致格林柯尔股价下跌。宋秦帮忙介绍自己的老师郎咸平与顾雏军相识。其后,朗咸平在《新财富》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对顾雏军和格林柯尔有利的文章,使格林柯尔股价回升。宋声称,顾雏军因此口头承诺给他1000-2000万港元以作酬谢。而事隔两年多,宋秦卖股挪钱,是顾雏军在兑现承诺。
针对宋秦的说法,顾雏军表示:“一个贼被当众抓住,却要向人们信誓旦旦地说,他手中的钱包是被害人送给他的,大家不觉得滑稽吗?”。
“我和郎咸平之间没有任何交易”
针对宋秦称,郎、顾、宋合谋,由郎捉刀撰写有利于顾的文章,使得格林柯尔及科龙股票大涨一说,顾雏军否认了此事。他表示:“我和郎咸平之间没有任何交易。一篇文章值1千万?这怎么可能?克林顿的演讲最高一场也才20万美元!”
通过查阅郎咸平的关于科龙的文章,发现事件中所指的文章即是《新财富》2002年6月号上发表的《从“科龙事件”谈柔性监管》一文。
顾雏军:我做的所有事没有人看不懂
一些媒体提问说,发生2004年这一系列事情是不是觉得外界始终不相信顾雏军的说法,顾雏军认为:“我们做的东西很简单,发展战略也是清晰的?”
“我有4万员工,始终认为跟着我是有前途的,40亿的销售额,对客车也得贡献,又在做实实在在的事,为什么不相信我?” 顾雏军说。
他认为,整个中国新闻界有一半对他所做的工作是肯定的,股民、券商的评价应该是有水平的。
“我做的所有事没有人看不懂”,顾雏军说:“简单的东西才能成功。”
据了解,目前的“顾宋”案,香港方面正在调查之中,也许过不了多久事情即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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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近媒体所报道有关顾雏军和宋先生之间的约定我事先毫不知情,因此对于他们双方的互相控诉,我不予置评,因为这是他们双方的事,我无兴趣参与讨论。但我对于这件事情牵涉到本人表示遗憾与不解。我在网站上看到太多的揣测和恶意攻击,因此特别提出我的严肃声明以正视听。
我从2002年开始写有关格林科尔的案例,这完全是我和我学生自发的行为,没有任何人曾经要求我写过有关格林科尔正面或者负面的文章,也没有任何人提供给我任何的数据,也没有任何人提供研究经费。我写案例完全是透过课堂教学,由学生搜集材料,并在我的指导下完成,我从不接受各界对我案例研究的经费支持,我是用自己私房钱支付费用以维持公正性。对于非案例的纯学术研究而言,我只接受香港政府、香港中文大学和长江商学院的经费支持,我在此作一个严肃的澄清。
我在此必须严肃的声明,我所有的案例都是利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并透过我的财务分析方法,而得到了结论,我从来不写内幕消息的文章,这是我的文风,我相信媒体以及关心我的读者也应该非常清楚,因此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提供资料,在此我特别做出严肃声明。
我对格林科尔的批评完全是根据实际披露的数字而说话,也就是我一向就事论事,而不会对顾雏军本人做出任何的褒贬或攻击。我不但和顾雏军本人没有实质性的交往,我和其他企业家也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交往,以避免瓜田李下,请各界停止这种无意义的揣测。我将我写过有关格林科尔的文章做个摘要以正视听。
1.2002年我在新财富“谈柔性监管”一文中,对于科隆前管理层收受超过百万元年薪一事大加批评。但是按照当时公开披露讯息报道顾雏军只收受12元一事,我清楚地指出这是“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因此不值得赞扬也不值得讽刺,这是我一贯根据实际披露数据所做出的中立结论。如果当时顾雏军也和前管理层一样收受过百万年薪,我一样会提出严厉批评。难道批评者认为顾雏军收受12元是错的吗?难道他应该收百万元吗?这样简单的思路竟然还会被媒体炒作,我实感不解。我一直提出做不好的职业经理人就不能拿高薪,这是我一贯的原则。但是从这篇文章后,我就开始关注科隆。
2. 2004年三月份长江商学院的MBA学生主动要求做格林科尔的案例,因此就从我2002年的文章开始研究科隆管理层可能造成资产流失的可能性着手。同样根据实际披露数据我对顾雏军的七板斧提出了深刻的批判。而这也造成了郎顾之争以及在香港诉讼一事。因此我对他收受12元年薪表示这是善良管理人应该做的事,但对于他的七板斧表示反对,这就是我根据实际数据所做成就事论事的结论,希望各界停止无意义的揣测。我必须在此严肃的声明,我决不会因为对个人的好恶而做出道德的批判,一切判断均以实际披露的数据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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