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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针对有媒体近日发表的关于格林柯尔顾雏军先生拖欠香港一公司千万公关费一事,格林柯尔做出强烈反应并于18日在深圳召开媒体说明会。搜狐财经在第一时间特派工作人员谢剑飞赴深圳了解事实真相,并于第一时间首家发布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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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8日,格林柯尔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所谓拖欠宋秦公关费而被起诉的事件做出回应。会上,顾雏军针对香港的媒体和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质疑,称此事件为“一场滑稽剧”,并称此事缘起格林柯尔股票被盗卖事件,而宋秦是一个贼,而他自己是流年不利,遭贼偷又遭贼咬。
据顾雏军介绍,2004年5月31日,他突然被紧急告知,格林柯尔旗下两子司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未经授权被盗卖。调查发现股票盗卖行为系时任新鸿基公司股票经纪人——宋秦(SUNG CHUN)所为。涉案交易完成后,宋秦将所得款项转入他所控制的银行帐户,并随后转至加拿大其本人及其妻子的帐户。宋秦本人也已逃离香港至加拿大。新鸿基公司在接到格林柯尔通知后,迅速通过有效法律管道冻结了宋秦及其妻子在加拿大涉案帐号的存款,并入禀加拿大法院起诉宋秦,以追回赃款。同时,公司已将在无授权情况下出售的股票如数归还给格林柯尔。经过一番周折,顾总算保本无失。
顾雏军据此对香港媒体的报道表示质疑:“宋秦是贼,他偷了格林柯尔的钱,格林柯尔是受害者。香港媒体的记者为什么没有点明这一点?不管怎么说,点明这一点都是符合香港媒体一贯秉承的伸张正义的美德。.任何一个盗贼偷了东西被抓住后,他本能的第一个辩解总是声称他得到了主人的允许而拿的,即使是被主人领人抓住的,他也会坚持这么说的。在大街上,如果一个被抓住的贼,向人们辩解,他手中的钱包是被害人送给他的,我想香港的记者大概是不会在乎他所说的话的。但是这两天,香港媒体报道这件事的手法,对我本人及格林柯尔伤害很大,我很纳闷,在一个盗贼和一个受害人之间,难道盗贼可以逍遥而受害人还要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对于香港媒体报道的立场,顾雏军表示不理解,并称自己是遭贼偷又遭贼咬。“我看了一些报道的标题,‘格林柯尔顾雏军遭索1050万’,‘顾雏军遭入禀追讨1053.3万’大家是否意识到,这是在报道一个贼在起诉受害人,企图想要拿回他在加拿大被冻结的赃款?” 顾雏军说:“昨天晚上,有人告诉我香港媒体对此事有所报道。我当时以为像宋秦这样嚣张的贼,香港媒体应该说对他口诛笔伐才对,最起码的标题也应该是‘格林柯尔顾雏军流年不利,遭贼偷又遭贼咬’。但是从目前的报道的标题来看,为什么没有对宋秦的丝毫谴责意思呢?” 顾雏军对自己的遭遇感到愤懑。
而对于他和郎咸平之间的事情,顾称他与郎咸平之间没有任何交易,还说:“我一直以为,郎咸平写的关于我的文章都是负面的,通过这一次被盗,我才知道郎咸平写了这么一篇还算正面的文章。”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