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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起,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将在高校、科研所全面展开,某高校负责人称,这对学生来说并不吃亏;而在青海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王绚呼吁,三个壮劳力供不起一个大学生,高校收费不能再涨了。目前,高校收费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高校收费的上限在哪里,收费增加后,学生该享受什么权利,是我们今天关注的话题。
1月18日《南京晨报》报道,根据教育部的部署,从明年开始,以“教育成本分担”为理论基础的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将在高校、科研所全面展开。对此,南京某高校负责人指出,研究生全面收费对学生来说并不吃亏,这是因为,全面收费后,奖学金的比例额度、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导师补贴、创新基金等都将增加,学校收上来的学费总数减去上述返还给学生的部分后,“最后用于学校发展的经费还是政府拨款的那部分”。
这种“学生不吃亏论”笔者难以赞同。打个比方,饭店老板说:从即日起,饭菜的价格要上涨,顾客必须和老板一起“分担成本”,但这种涨价对顾客来说并不吃亏,因为涨价之后饭店将为顾客提供一个刷盘子的机会,顾客可以通过刷盘子挣回多付的饭钱,因此,多收的饭菜钱减去开给顾客的工钱,其实最后用于饭店经营发展的还是涨价前投入的那么多钱。
上述情况有可能发生吗?绝对不可能。第一,没有那么笨的老板,因为这种涨价行为完全无利可图;第二,没有顾客愿意将自己财产平白无故地交给别人支配———即使多付的钱能够如数收回,也不会将自己的钱变成他人赐予的报偿。
如此看来,研究生全面收费之后,学生在经济上必然是吃亏的。
近年来,高校不断增加收费额度,研究生“全面收费”是预料之中的事。要想真正实现收费对学生而言“不吃亏”,惟一的办法就是给学生更多的回报。比如,全面收费之后,学生应获得更多影响学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正如某些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的支持者所言,全面收费制度就是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学生既然分担了学校教学管理的部分成本,就必须享有学校教育管理的部分权利,否则就不公平了。
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高校收费一涨再涨,学生的权利却始终不见明显增加。一方面,学校总是有看似充分的种种理由增加各类费用,使学费高速攀升,结果在贫困地区三个壮劳力也供不起一个大学生;另一方面,学校无视学生权利的各种管理规定层出不穷,侵害学生权利的案例俯拾即是。交费越多、权利越大,这一体现公平价值的基本原则始终没有得到彰显。这应该说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悲哀。
因此,笔者认为,在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即将全面推广的关口,广大学生需要的不仅是校方增加奖学金、补贴、导师津贴等的口头许诺———即使这些许诺全都兑现,学生在经济上的损失也无法全部弥补,学生需要的是拥有影响学校决策与管理的权利,比如教师选择、课程设置、校务管理等诸多环节的权利———只有获得了这些权利上的补偿,全面收费对学生而言才可能是“不吃亏”的。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