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6日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日。20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指导消费者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热心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褒扬先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各地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22个集体3•15金质奖章;授予赵巨鹏等56名同志3•15金质奖章;授予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举报中心等173个集体3•15荣誉奖章;授予王晓芝等492名同志3•15荣誉奖章。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