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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三个壮劳力供不起一个大学生,高校收费不能再涨了。在正在召开的青海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王绚根据高校收费连年不断攀升和就业形势严峻的现状,指出西部贫困地区孩子上大学难、就业更难,呼吁高校收费不能再涨了!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遗憾的是,在实践过程中,这个规定没能有效地调节政府对学校的制约关系,反而发生了许多认识上和适用上的混乱。
有人说,“教育是穷人翻身的惟一指望”,这话说得有些绝对,但也不乏道理。三个壮劳力供不起一个大学生的实情让人心寒,其实,教育收费的“度”,就是农民兄弟的生存基础。政府以公共财政的资金投入教育,首先要确保教育门槛对于公众都是公平的。有人论证高等教育收费的理由主要是,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而是一种人力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因而受益者个人的投入是应当的。明显的悖论是: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哪段是人力资本的生产,哪段又不是呢?
教育的收费如果不把基点放在农民的承受力上,笔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个问题,那就是:教育的大门为谁开?毋庸讳言的是,对当下的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供养一个孩子上大学就意味着家庭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当一些人还在热衷于进行教育能否产业化、商业化的讨论时,许多国家已经把教育看成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当然,体制的问题自有职能部门去操心,老百姓关注的首要问题是,提高教育收费标准时,是不是先考虑一下农民的承受力?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