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文物似乎只有开发为旅游资源才实现了它的经济价值,这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特殊阶段的普遍现象。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不允许改变文物管理体制”的几个文件、几声疾呼,在很多地方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文物界有识之士指出,与其望文物兴叹,不如正视现状,探索经营和管理、文物和旅游相协调的良性机制,更积极地保护文物。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什么?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一要传之子孙,二要为当代社会服务,发挥它的文化、教育功能。因此,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认为,文物管理应该打破只有抓在手里才能管理的思维,有所创新。他说,核心不在于谁来经营,而在于管理怎样与经营相结合能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现在看,有的文物的经营管理权虽然在文物部门手里,保护得又怎么样呢?由于没钱维修看护,那些尚未被旅游企业开发的长城不是正在一段段坍塌消失吗?而由旅游部门、企业经营的山海关长城、八达岭长城,不仅经济效益可观,而且在世界上声誉日隆。
滦平县原来的长城管理处人员也承认,过去金山岭长城一年挣的门票钱还不够关系户吃喝的,拿不出钱修长城,由旅游公司经营后,每年收入都在300多万元,景区的配套设施也得到了更新。2002年中国长城万里行考察报告称,客观地说,经政府批准、旅游企业已开发的长城旅游景点,除部分地方存在不同程度的商业化过度现象之外,经营者对长城建筑实体的保护在全线来说是很好的。
实践证明,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开发好文物资源,有利于推动文物保护,但前提是必须对经营者实行刚性的文物管理约束,避免过度开发。最近,长城保护的专门立法工作已经进入论证阶段,国内许多长城专家希望借此探索建立一套保护有力、开发适度、符合实际的文物管理机制。必须明确责、权、利原则,无论谁来经营,都要提取一部分收入作为文物资源补偿费,使文物部门有权、有钱去保护文物,这样才能调动文物、旅游、社会更广泛的积极性,既考虑今天的吃饭问题,又不能吃着祖宗的饭,断了子孙的粮。(本版均据新华社石家庄1月23日电)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