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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昨日查封茅台“红运当头”酒,郎酒集团向茅台索赔20万
贵州茅台对四川五粮液“熊猫造型酒”专利侵权一案还未最终尘埃落定,昨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运当头”因涉嫌四川郎酒集团“红花郎”外观侵权,再次被查封。
昨日,在新春购物节上,由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整规办四家单位联合进行的保护知识专项行动中,现场对涉嫌外观设计侵权的茅台“红运当头”两款白酒进行现场登记封存。另外,现场还查出重庆诗仙太白集团的“万年红”同样存在涉嫌侵权行为。
据悉,当场查封茅台“红运当头”八盒共计16瓶,诗仙太白“万年红”5瓶。
对于昨日的查封行为,郎酒专利代理人内江三正专利事务所魏所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川酒六朵金花之一,郎酒在2003年9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并于2003年10月推出主攻高端市场的“红花郎”酒。四川省古蔺郎酒厂于2004年7月7日成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保护从申请之日起生效。
“红花郎”酒受保护的外观专利包括瓶型及色彩两大部分,而涉嫌侵权的茅台“红运当头”及诗仙太白“万年红”从外观上看与“酒瓶(红花郎)”ZL03342895.6号十分类似,颜色也不易区分差异。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法律处副处长梁元春介绍,目前郎酒集团已经向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将贵州茅台酒厂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及重庆诗仙太白酒厂列为侵权单位,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及生产等侵权行为,并向茅台及诗仙太白分别提出赔偿20万元的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将于今年3月2日开庭审理。 见习记者钱阳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