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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化取向改革的基本任务就是理顺“政府、企业、市场”基本的三角关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我国“政府、企业、市场”三角关系至今仍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异化状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仍很繁重。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凸现出来的五大现象,严重扰乱“政府、企业、市场”三角关系,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秩序健康运行,值得关注。
“两面人”现象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又一个现象凸现出来:官场“两面人”现象。这种“公开讲一套、私下另行一套”,“台上大谈廉政,台下大搞腐败”的现象,已渗透到多个领域,对我国政经社会秩序的“显性”“隐性”危害均极大。
在2004年的官场腐败案中,吉林省原省委副秘书长王纯和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犯案无疑成了官场“两面人”现象的典型案例。4月,吉林省原省委副秘书长、白山市委书记王纯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11月,原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中纪委“双规”。这两个人的犯案在当地人们心中均产生强烈的震撼,其原因就是这两名腐败干部长期以来在干部群众面前表现出“严格自律的形象”,被人们当成“好干部”。他们的特征是:行事低调、做事谨慎,穿着朴素,不吸烟喝酒、不上娱乐场所;平时在公共场合,常常强调干部要廉洁自律,不能随便收受礼金。据在徐国健身边工作过的人介绍,跟“徐部长”下基层调研,他从来不收礼品,有时候实在推脱不掉,一回到部里,立即吩咐司机把东西登记并且上缴,至今省委组织部的仓库里还有数十件“徐部长”主动上缴的礼品。
我国国企改革取得四项突破
记者曾对国有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国有企业领导“两面人”现象也很严重。据检察机关查处的许多国企高层职务犯罪案件显示,“左肩国企厂长右肩私企老板”的“两面人”现象严重。这些国企高层身在国企心在“私”,挪用国企资金,占用国企设备、生产资料和业务渠道,打着“国有牌”,开设“私家店”。国有企业则成为其所办私家公司依附的“大树”。
“两面人”现象使国家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规则形同虚设。以吉林省原省委副秘书长王纯的犯案为例,王纯的许多犯罪事实是在其副秘书长任上所为。这也给人们许多警示。秘书长的权力“寻租”,来源于政府对资源的配置权力。秘书长处于党政机关权力运行的神经中枢,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对土地资源、国有企业的“指挥协调”,都是秘书长代表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力。许多本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秘书长却出面“综合协调”,表明政府的权力正在继续扩张,在经济生活中,“市场配置资源”仍不通畅,“政府退出市场”的体制发育得仍不成熟。
“傍”现象
“傍”现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傍官”和“傍物”。
“傍官”主要是指企业主向官员“寻租”。以私企为例,在我国民营私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进程中,一个不变的现象是,私企业主“靠近政治就赚钱”的“政治经济学”情结日盛。
在这种“政治经济学”情结作用下,诞生于市场经济土壤的许多民营企业主动回到地方政府的“保护伞”之下,并积极向地方政府“寻租”,甚至拿钱在政府部门谋一官位头衔,弄个“商人红顶”,以便使自己在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不少私企业主甚至成为了行贿的主力军,“老板跟着官员一起倒”,正成为反腐浪潮中一道蔚为壮观的景象。如胡长清案中,江西奥特集团公司总裁胡雪华等私营企业主贿赂胡长清的财物达540多万元。原中国第一大地级市阜阳市长肖作新周继美夫妇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肖作新周继美夫妇10次受贿,其中5次涉及阜阳市知名民营企业家。
企业主的“逐利本能”演化为“傍官”情结,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得不够成熟,一些地方的市场经济已经异化为“官场经济”,一些政府部门掌握了太多的权力,不仅仅在社会公共事务层面,在市场经济层面更是大权在握,干了很多应该由市场来完成的事。
以“傍物”为特征的“傍”现象则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中的企业“傍名牌”现象。“傍名牌”现象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借用知名企业的知名商标、字号、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商誉造成市场混淆,引起消费者误认误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别人的商标登记成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二是用别人企业字号注册成为自己的商标;三是用别人知名的商标或者企业字号抢注为网络域名。
“傍名牌”现象是假冒现象最新的发展形式,在我国已呈愈演愈烈之势。自1999年底2000年初出现以来,已从最初的产业蔓延到服装等众多行业,从国内名优企业蔓延到国际知名企业,从我国内地蔓延到香港、法国等地区和国家。“傍名牌”现象已发展成为严重扰乱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热点、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一个污点,给许多知名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一件来自世界时装之都意大利的知名品牌“啄木鸟”,竟然在国内市场遭遇到近40个“外貌极其相似、名字雷同”的“啄木鸟”。由于假“啄木鸟”数量太多,真“啄木鸟”竟无法进入一些主要城市的百货商场。
“霸”现象
“霸”现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不合理的“权利强势”和“经济强势”。
不合理的“权利强势”,主要是指自身权利行使不受公共权力限制的群体对自身权利行使受到公共权力限制的群体的“强势”。比如在经济领域,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由于公权的参与,两者权利显然是实际不均等的。国家财政部门等部门,可以决定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但民营企业却没有相应的待遇。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不计成本的银行呆账制,但民营企业的银行欠款,却可能成为追究严厉法律责任的理由。在国家公权的干预下,行业的垄断并未减弱,民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障碍重重,严厉的行政审批制度与国有企业的境况形成强烈反差,国有垄断并未消减。由于公权没有制约,权利的平衡打破了。
由于公共权力“作用度”的不同,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理健康等等方面,可以划分出许多不同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权利强势群体”和“权利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使权利均衡与社会和谐也随之消失。有学者指出,权利强势和权利弱势更多地反映参与社会生活基本起点的不平等性。我们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让一部分人先享受权利,就可能产生极大的社会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矫正权利失衡,是通往社会正义、建立社会长久和谐的必经程序。
不合理的 “经济强势”,主要是指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不合理“强势”。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单方面制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时,只强调权利,有意识地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不平等条款强加给消费者。这些经营者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条款被称为“霸王条款”。由“霸王条款”引起的争议和纠纷越来越多,形成了“霸王现象”。“霸王现象”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五种: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经营者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经营者利用模糊条款,掌握最终解释权。
“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是垄断体制和垄断思维的衍生品。这些“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的存在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损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扭曲行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正常关系,成为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合理、有序竞争秩序建设的一大毒瘤,妨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危害范围十分广泛。
“背主”现象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所募集的资金应该遵守募资承诺,基本用于主业经营。一些上市公司背离招股承诺,非主业扩张现象明显,而主业发展后劲不足,这种现象被称为上市公司的“背主现象”。“背主现象”严重削弱我国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005年年初,丰乐种业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成为今年证券市场行政处罚第一例。其主因就是因为该公司连续6年财务造假,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变换募集资金用途。
闽东电力,这家以小水电为主的地方性电力公司曾创造出中国股市中的“超速成长”神话,因为背离主业,“超速”神话“幻游”4年破灭。闽东电力2000年发行上市,以荷兰式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亿股,发行价高达11.5元,公司募集到11亿元的资金,创下至今无人能破的88.69倍的中国新股发行市盈率最高纪录。根据招股意向书,其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是用于增强发电这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但从2000年年底开始,4年中,它肆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大举投资房地产开发、火力发电、钢铁、公路建设、船舶制造、酒店建设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等数个陌生领域。4年后,它花光上市圈来的11亿元,业绩进入大幅亏损境地。2003年该公司亏损9578万元,2004年前三季度依然亏损4948万元。
记者曾就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农业上市公司非农扩张现象严重。据有关材料显示,在主业相对突出的全国36家农业及涉农上市公司中,仅2001年进行过非农产业投资的就有26家,占农业类上市公司总数的2/3多。农业上市公司非农产业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生物制药、金融证券、创业投资、电子通讯、房地产等。
“背主”现象反映出中国上市公司的一个通病——中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圈钱文化,目前许多上市公司仍在很大程度上被“圈钱”思想所主导。上市公司背离主业,进行多元扩张,更多的是什么赚钱就投资什么的“激情式转型”,并非基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多元化应当以专业化为基础,在核心业务仍不具备明显竞争力的情况下进行多元化扩张,由于公司将在陌生的领域中寻求发展,而且这些领域早有规模较大、技术领先者把持,这种多元化最终不能分散风险,相反可能带来更多的风险。
“不经济”现象
在“资源有限”时代如何对国土进行综合规划,以有效集聚全球性的物流、人流和信息流,将成为我国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后的一个核心课题。但这一战略趋势在经济运动中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地方各自为政的内耗式国土开发现象仍在继续,我国国土开发“不经济”现象严重。
从宏观视角分析,国土开发“不经济”现象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区域不经济和产业布局不经济。
经济发展区域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之一。发展区域经济不能违背经济规律。区域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将区域内外的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使之效用最大化。但我国日益“固化”的行政区划强行分割了区域经济的有机性,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年的壁垒。
笔者曾选取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大珠三角和欠发达的南贵昆经济区进行实证调研发现,目前我们看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通常是“区域不经济发展战略”。其主要表现是:行政区之间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由于行政区与经济区分割,商品和要素在区域内的自由流动受阻,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失有效,严重阻碍我国经济区形成和壮大,影响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实现。
产业经济布局“不经济”主要表现为,在我国加速工业化进程中,地方各自为政的工业化,造成许多产业或重复建设现象严重,或布局不合理,留下了大量没有生命力的国土空间。
以“药谷”为例,“药谷”这面旗帜已插到中国版图的每个角落。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80多个地区或城市先后宣布要建设生物科技园或药谷。在华东,有上海张江药谷、浙江杭州药谷、江苏无锡药谷;华北有北京中关村药谷、石家庄“中国药都”;华南有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深圳医药产业园区;华西有四川成都药谷;华中有湖北葛店 “中国药谷”。
国土开发的“失序”表明,长期以来国家对国土综合规划开发思想体系尚未建立,国家对国土开发的控制机制严重缺乏。表现在区域经济方面,则是国家控制力在区域宏观管理上的缺失,未能按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及时组织和调控经济发展;表现在产业经济布局上,则是国家控制力在产业布局宏观调控上的缺失,未能按产业布局的合理性和适宜性进行全国宏观规划。(记者 黄庭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