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标志一: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基本形成标志二:两种所有制经济实现良性互动
在日前举行的“2004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陈永杰提出,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进入了历史发展新阶段。
陈永杰说,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历史发展新阶段的两大标志是:一,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二,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实现良性互动。
陈永杰说,回顾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在基本理论方面,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判断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明确宣告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明确宣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由此出发,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出的基本方针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明确要求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从政策上看,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非公有制经济基本政策的指导思想也是十分坚定明确的: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并进一步提出“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等具体政策。
与此同时,1999年和2003年的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最高法律的形式从基本制度角度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作用,包括: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与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等等都已经被法律化。
陈永杰说,中国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历史发展新阶段的第二个重要标志是: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实现良性互动。
他说,首先,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已超过1/3,加上外商投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全国GDP的一半以上;其次,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500万-600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2003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已达1.5亿多人,占非农就业人数近40%;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3年全国私营个体企业各项税收总额为2532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2.3%。其中,私营企业1485亿元,同比增长53.7%。2004年1月-10月,私营企业税收达1643亿元,同比增长34.4%。加上外商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全国税收的1/3以上;第四,私营经济已成为对外开放中的一支生力军。2003年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593.2亿美元,增长154.2%;2004年1月-10月,进出口总额达876.8亿美元,增长91.2%,已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9.5%;第五,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地市县经济的主体。陈永杰说,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来自于个体私营经济。
综上所述,陈永杰说,国有经济、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已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并且,从发展趋势看,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进一步提升和扩大。他同时表示,上述所有党和国家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只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充实、丰富、提高和完善,绝不会发生方向性的变化,更不会发生逆转。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