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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有这样一条新闻引起社会关注———重庆市忠县的黄金镇政府投资500万元,修建了一个以仿天安门为主体的办公楼建筑群。经媒体披露后,目前,重庆市有关部门对此事展开了全面调查。可面对调查,该镇党委书记却认为,这完全属于“天上掉下来的灾祸”(见1月28日《新京报》)。
看来,在黄金镇的某些人眼里,舆论的指责纯属“无事找事”,因而他们颇感“冤枉”。
“天安门式”办公楼受到舆论的谴责,并终究受到上级的查处,这真的是“很意外”吗?我看未必。一个年财政收入仅六七十万元的基层政府,在征地补偿款都无力兑现的拮据状态下,举债也要修建如此豪华的办公楼群,这本身就属“败家子”行为。
国家三令五申,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修建豪华楼堂馆所。那么,一个财政极为薄弱的镇政府,竟然掷出相当于本级财政的7年总收入,精心营造豪华办公楼,这是不是故意违反党纪政纪?回答必然是肯定的。既然兴建如此办公楼本身就带有严重违规违纪性质,则“降祸”就属必然,只不过来得早晚而已。因此说,“祸从天降”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从黄金镇官员的“祸从天降”之说,我们不难发现存在于某些人身上的“通病”———首先是,对党纪政纪的制约监督,常常抱着阳奉阴违、侥幸规避的态度,把严肃的政策规定当做耳边风,我行我素。而一旦被发现和查处,才不得不“自认倒霉”。其次,缺乏正确的行政理念。比如有的决策原本就隐含着明显的违规违纪因素,有人却以为这都属于“正常”。于是当事情真相实在隐瞒不了的时候,不仅不认真地反思痛改,反倒觉得“很意外”,甚至觉得“很冤屈”。
黄金镇政府敢于举债建造“天安门式”办公楼,不正是抱着侥幸心理、把“非常”当“正常”的结果吗?而最终引发民怨并受到查处,不正是事情本身就包藏着“祸端”所决定了的必然结局吗?因此,黄金镇官员的“祸从天降”之说,实在属于侥幸心理失败后的一种狡辩,属于明知有错却不愿猛醒的固执。
此事再次证实了社会舆论的监督意义。我们期待能有更多“天降”的迅猛之势,把某些包藏着的见不得人的东西给“招惹”出来,露出原形。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