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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周报2005年2月1日报道) 为什么会有“黑车”?这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钓鱼族”是寄生在“黑车”身上的,没有了“黑车”,也就无所谓“钓鱼族”。也就是说,第一个层面是“黑车”,第二个层面是“钓鱼族”,只有把第一个层面问题解决了,第二个层面的问题自然就化解了。
笔者就经常打黑车,一是相对便宜,二是方便,出门就有,无须等候。可以说,正是因为合法的出租车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才有了“黑车”的存在。当然,笔者并不是主张要把出租车行业的准入门槛降低到零。相反,笔者认为在综合考虑了城市的规模、人口流量等因素并经过周严的论证之后,对出租车进行一定的总量控制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黑车”理论上仍然会存在,但数量不会很多,不会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打击起来也不会太困难。
但现在的问题是,在许多城市,利益集团很深地介入了出租车行业。他们为了能够通过控制出租车营运指标来获取超额利润,故意把出租车的总量搞得很低,这就为“黑车”预留了市场空间。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要消除“黑车”,就必须首先打击、拆解利益集团,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出租车的总量,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并且向广大群众倾斜的原则分派营运指标——这是消除“黑车”的釜底抽薪之计。当“黑车”的数量降低到了一定程度,“钓鱼族”的利润空间趋近于零,那么这个问题也就会消弭于无形。
按理说,“黑车”与“钓鱼族”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有了“黑车”并不一定就有“钓鱼族”。问题的另一个关键在于,交管部门采取了“有奖”措施,这就催生了“钓鱼族”的出现。而交管部门之所以愿意“出血”养“钓鱼族”,盖由于“钓鱼族”一旦钓到了“鱼”,是要放到交管部门的“锅”里的:可以开出相当可观的罚款,在一些情况下,这些罚款大部分要作为部门利益提存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用“钓鱼族”来形容这个“生物链”并不准确,更准确的描述是“打猎”:交管部门是猎人,所谓“钓鱼族”是猎犬,而“黑车”则是肥羊,如此而已。
搞清楚了这当中其实并不复杂的利益关系,就不难找到解决的办法:“黑车”的罚款当然要交,但是要直接交到银行,然后从银行直接划拨到财政,而财政在考虑给交管部门拨款时,要完全不受罚款数额的制约。这样一来,由于撇清了利益,交管部门对“黑车”的管理就会回归到维护城市秩序的本位,也就不会再有兴趣给“钓鱼族”发奖金了,“钓鱼族”也就会自然解散,寻找别的谋生手段去了。当然,和前面提到的办法相比,这种办法只能算是扬汤止沸。
如何做到“釜底抽薪”或“扬汤止沸”,这是政府应该好好考虑并着手解决的问题,其实并不难,就看愿不愿意动真格了。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