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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全国的“华光74亿骗贷案”中的关键人物,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1月28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由于叶家声等腐败分子的内外勾结,使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华光集团(私营企业)老板冯明昌,从1990年至2003年8月止,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海支行等7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05亿余元。
至案发止,尚有贷款余额25.86亿元(其中工商银行南海支行19.1亿元),未归还财政资金7.1亿元。由于华光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相关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造成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读罢这则新闻,我为这20多亿元人民血汗钱的损失而痛惜,掩卷沉思,这银行的钱哪这好骗,而且越大越好骗?
联想到2004年秋季的大学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又是何其的难。《工人日报》2004年9月24日报道: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在报给银行的200份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中,只有107份进入审理程序。学院至少有1500名特困生、3000名贫困生。“200份都这么难申请,那更多的贫困生怎么办?”华南理工大学为确保贷款学生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学校把所有经办环节都以“公章”的形式予以确认,包括经办人的签名。最多的时候办好一笔助学贷款要盖70多个“章”。(新华网广州11月14日电)
大学生助学贷款只是几千元到一二万元的小额贷款,银行审查之严、手续之繁杂令人听之咂舌;而广东南海的冯昌明诈骗银行74亿元的贷款,能轻而易举的得逞又令人难以置信。银行贷款到期是要收回的,它首要的是考虑贷款的安全,银行对贷款的发放有一整套审查批准制度,这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冯昌明的在7个金融机构的1125笔105亿余元的贷款,它们为什么不进行认真地审查而使其欺诈得逞?原来冯明昌为了骗取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不惜用重金铺路,拉拢收买有关银行、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
大学生的助学贷款是政策性的,学校不会为此去行贿,学生更不用说??他本身就因缺钱才要贷款。有报道说,获利小是银行办理助学贷款不积极的一个原因。众所周知,为企业或为个人办理一笔大宗贷款,都能得到不少“好处”,而办理助学贷款则没有。“企业去贷款,最起码还能请银行方面吃顿饭,我们则是公对公,什么也没有。”一位学生处处长如是说。更让银行不情愿的是,为学生办理一笔几千元的贷款,工作量与办理一笔几百万元的贷款一样大。这恐怕就是银行大学生助学贷款发放不积极或者慢的主要原因,以至于有的大学生要吃别人的剩饭,有的大学生几个月只在食堂消费了8.35元。
银行的大额贷款被欺诈案件仅新闻媒体披露的就不少,冯昌明案只是其中特别突出而已;银行违规发放贷款,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例也不少,“铁本”事件人们至今还没有淡忘。发放大学生助学贷款肯定也有一定风险,会有一部分贷款收不回来,但是相对大额贷款被骗造成的损失来说小多了。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国务院还制定了银行、学校的分担办法,何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大量恶意逃贷的。这说明银行对助学贷款不积极,还有认识上、感情上的因素。应该看到发放助学贷款让贫困的大学生能上大学,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根本利益,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因大学生的关怀,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巨额贷款被诈骗,除了银行内部存在腐败分子内外勾结外,还说明银行内部的监控机制、管理制度还不完善,还存在巨大的隐患;大学生助学贷款发放难,说明银行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还没认识上去,还存在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前者要吸取教训,整顿队伍,加强教育和防范;后者要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行动上。我们希望今后人民的血汗钱不能再被骗子大把大把地骗去,贫困大学生能及时地得到助学贷款。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