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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称,其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一亿一千万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4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40%,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
这也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第3个基金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基金公司目前普遍存在这种扩大注册资本金的诉求。
增资热潮
目前已经发行产品的基金公司中,28家注册资本金为1个亿;国泰基金和诺安略高,为1.1亿,富国、华富、易方达注册资本金是1.2亿,融通1.25亿,华夏1.38亿,而华安、鹏华、上投摩根富林明在所有基金公司中注册资本金最高,均为1.5亿。兴业基金公司是唯一一家注册资本在1个亿以下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金9800万。
“公司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已在积极着手解决。”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李苏粤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公司希望增资扩股不仅能解决注册资本金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能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所以包括引入外资股东等多种方案正在积极地评估过程中,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其中兴业证券持股48.9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25.51%,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股15.31%,福建省邮政局持股10.2%。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从2004年6月正式实施以前,业内所遵循的《证券投资基金暂行办法》对于注册资本的下限仅仅为1000万。
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当时兴业基金大股东兴业证券为避免超出证监会规定的控股股东出资上限,最后不得不减少200万注资,才导致注册资本金不足1个亿。按照证监会2004年9月颁布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按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执行,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
当记者向兴业基金公司求证时,李苏粤表示,当时的出资比例是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的结果,大股东兴业证券触及大股东投资上限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从基金管理到资产管理
“基金公司现在的确有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最大动力,但是这个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未来参与企业年金以及特定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需要。”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注册资本不少于l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是法人受托机构必须达到的一个条件;而第三十四条关于投资管理人的规定则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l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除了来自于企业年金市场的巨大诱惑外,这位知情人士也告诉记者,《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和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相应增加注册资本”。这就意味着,以后基金公司开展一系列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都会对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提出相应的要求。
目前监管层正在加紧制订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相关条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放开扫清了基金公司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业务方面的障碍,促使基金公司从单纯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走向“资产管理公司”。
不过某业内人士对上述管理规定持保留态度:与传统的制造企业需要强大的资本投入以形成规模效益不同,基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代客理财,更注重通过专业化的产品设计、投资水平给基金持有人带来收益,与制造业相比,这可以算得上是一种“软投入”,企业的发展对注册资本金的依赖性比较低,以此作为行业进入的门槛,实在是值得商榷。
但是海外,特别是在欧洲也存在这样的情况,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的不仅仅是理财业务,一些向客户承诺一个最低收益的保障性产品就需要相当规模的注册资本作为后盾。尽管我们尚不允许基金公司向客户承诺收益,但从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上来看,客户群体的培养从低风险产品开始绝对是大势所趋。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