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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雷帆陈韬发自北京
相对于美国的强硬态度,欧盟方面以往在表达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满时要委婉得多。但是近来,欧盟官方和民间团体的态度似乎日趋激烈。
欧盟驻华代表团大使副手、公使衔参赞弗兰斯·叶森(FranzJessen)以及经济和商务参赞李赛优(SergioBalibrea)近日告诉本报记者,据欧盟海关统计,在2003年欧盟边界口岸查没的盗版和制假产品中,有相当比例来自中国。他说,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出口量的巨大,同时也反映了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严重。他们强调,在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高级官员的对华访问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每次都要提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
2004年11月12日,欧洲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宣布为加强在境外反盗版和制假力度,欧盟将建立一个违规问题最多的“重点国家”名单,对名单上的国家,欧盟在一定时限后将采取制裁措施。叶森当时虽然表示还没有正式挑选重点国家,并拒绝评论中国会否进入该名单。但在去年11月15日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他曾表示挑选重点国家主要是看该国家与欧盟的贸易额大小,以及欧盟海关每年查获的盗版及制假产品中出自该国产品的比重有多大。
2004年6月,欧盟出台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初步评估报告”。此前,中国商务部曾在2003年8月和2004年3月两次就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向欧盟递交长达数百页的英文报告。尽管如此,欧盟的初步评估还是排除了在目前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可能性(欧盟早在2002年11月就承认了经济市场化各项指标都低于中国的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在欧盟认为中国需要改进并满足的四个条件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一个因素。可见,欧盟已经把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同市场经济地位挂了钩。
在此次采访中,记者就此请求叶森详细说明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到底要满足什么样的具体条件才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叶森表示,这个问题要由欧盟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与中国商务部共同解决。不过他透露,双方在春节后将就此举行会晤。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