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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在特定的经济发展历史条件下,基于特殊的金融主体组合而诞生的时代产物,加之长期以来限定区域内经营这种特定的监管约束,从而使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命中注定”地具有与其他商业银行所不同的发展历程和命运。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屡屡伴随着“上市”、“兼并与重组”、“引入战略投资”和“跨区域经营”乃至“市场退出”等热门话题而备受金融界和银监会的关注,使我们不得不理性地思考其发展与走向。
自1995年6月我国首家城市合作银行———深圳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国务院决定城市合作银行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以来,在中国银监会强化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约束下,城市商业银行有了长足的发展:机构遍布大中城市,数量达到112家,从业人员10.9万人;资产规模日益增大,资产总额已达到1.46万亿元;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地提升核心资本充足率,不断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优化资产结构和客户结构,强化资金管理,大大地提高了资产利润率;不断增加拨备覆盖率,有效地降低了经营风险。可以说,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
从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来看,有这样几个方面的现象值得关注:
1、两极化发展趋势
近年来,在银监会审慎的监管原则下,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并且发展迅猛。
除北京银行外,上海银行、宁波、南京、深圳、大连、青岛、西安市商业银行近年来的发展速度也很快,已经或正在进入银监会监管的一类行。按照银监会2003年的统计分析,共有41家城商行进入监管一类行。但在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有相当一批城商行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加速衰退。
2、自我改造、做精做强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第一需要
残酷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退出政策的出台,迫使城商行从未有过地重视起自身的“强身健体”,其中,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率成为城商行自我改造的核心内容。
2003年,成都、济南、温州等一批城市商业银行相继完成增资扩股工作,2004年,大连商业银行也已经落实了13亿元新股本的增资工作,年底可达到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不良贷款比例过高是城市商业银行的通病,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贷款的历史包袱一直是困扰城市商业银行的难题。2002年,杭州市商业银行首开资产置换的先河,此后,全国先后有50余家城商行与当地银监局、政府等部门多次到杭州进行学习,纷纷提出多种资产置换的解决方案,青岛、威海市商业银行随后也完成了不良资产置换工作。目前,大连等多个城市的不良贷款置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有望在短时间内摆脱沉重的历史包袱。
3、城市商业银行走向联合的愿望极其强烈
几年来,发展较快的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积极致力于各种联合和重组,有些合作已成为现实,有些则由于大的环境和政策而流产:2001年,深圳、南京、贵阳、大连、武汉、杭州城市商业银行发起构建了“六行战略合作体系”;2002年,以大连市商业银行为联盟主席的东北地区14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同组建了“东北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同年,豫鲁苏皖四省17家城市商业银行也曾酝酿组建“淮海银行”;2002年10月,上海银行牵头成立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结束了城商行不能进行异地清算的历史,开始办理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的异地资金清算业务;2004年,上海银行计划收购马鞍山市商业银行和芜湖市商业银行;2004年5月,南京市商业银行联合江苏省内10家商业银行及杭州、大连、贵阳、武汉、深圳等城市商业银行跨区联动,共同发起成立了两只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总额达1.8亿元人民币;有些城市商业银行已部分实现了跨区域的计划,如威海市商业银行借山东高速入股之机在济南设立了分支机构,并从事交通系统的业务;银川市商业银行借政策优惠在区内实现跨区域经营。
4、外资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兴趣
2003年末,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放宽了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比例,由外资股本最大占比15%扩大到25%,规范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入股行为,为城商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提供了政策支持;2004年初,银监会又提出对现有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审慎重组和改造的基本思路与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现有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民间资本和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城市商业银行进行重组改造。
5、兼并与重组,实现跨区域经营是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
从历史产生和现实生存两个方面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囿于一个城市内发展的结果可能导致衰败,也终将是我国巨大的金融风险,扩张和市场退出是绝大多数城商行所面临的抉择。城市商业银行只能通过在做精做强自身的基础上兼并其他城市的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途径,才能实现跨区域经营,在竞争中占有更多金融资源的意图。
(作者为大连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