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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 本报记者 成保平 摄
统计显示,组织专项打击行动479次,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人民币,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1.1亿元,罚款金额1943万元人民币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杨建莹 谷秀军报道 今天,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反洗钱处、福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被评为先进集体,上海分行的杨一民、广州分行的吴畏、珠海市中心支行的周晓辉、海口中心支行的王启忠、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的赵冰、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文善恩等6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2004年4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计显示,联合行动期间各地组织专项打击行动479次,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人民币,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1.1亿元,冻结存折及银行账户460个,冻结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1943万元人民币。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中国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自身所具有的金融业务优势,顺利完成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健全了反洗钱和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合作机制。各地人民银行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与公安机关联合创建了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在反洗钱工作以及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上海、北京、福建、广东等14个省市的人民银行与当地公安机关、外汇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了联络协调领导小组;浙江、重庆、河北、陕西等省市的人民银行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江门市等地的人民银行与公安机关联合签署了《反洗钱合作规定》、《反洗钱合作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系列重大地下钱庄案件。在专项行动中,各地人民银行充分发挥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作用,对人民币及外汇资金交易信息进行了严密的筛选和分析,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大量的可疑交易线索。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各地人民银行充分发挥金融业务优势,为办案人员提供有关可疑账户交易情况和犯罪事实的调查、分析,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大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如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协助公安机关立案22宗,涉案金额4.87亿元,成功破获案件14起,捣毁地下钱庄窝点2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海口中支与海南省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过历时半年的侦查,顺利破获由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共同督办的“3.12”地下钱庄案,抓获李奎德等犯罪嫌疑人14名,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500多万元。
第三,大力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各地人民银行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反洗钱和打击地下钱庄工作。如人民银行福州中支指导辖内支行成立了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宣导组”,通过《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反洗钱一线人员培训班112期,累计培训5900多人次,社会公众参与数十万人次。太原中支、南昌中支组织了专门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拉萨中支则利用“科普一条街”活动对打击地下钱庄和外汇黑市进行宣传。
此次联合行动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总结全国情况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形式向全国推广成功经验,介绍有关办案技巧,力求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国反洗钱和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新局面。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