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公司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公司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首先听取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王以铭、王茂林分别作了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公司法修订草案做说明时表示,修订法草案对现行公司法作了较大修改,新增加44条,删除13条,修改91条。
曹康泰说,这次公司法修改工作认真总结了十年来公司法施行的经验与教训,分析、研究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适时、适度地调整有关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交易风险,使公司法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受温家宝总理的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他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已经完成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中,大多数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客观形势的要求新制定的。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
会议还审议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还就提请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作了报告。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