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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全国两会都将“三农”列为重点审议的问题,在今年两会前夕,广东省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声称找到根除“三农”问题的良方。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等“三化”被广东省视为解决“三农”问题新途径。
广东省政府即将出台一份新文件对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产权制等方面提出改革要求,农业专家视广东省的这份文件为有关“土地股权制”的首份省级指导性文件。之前,各地对“土地股权制”改革都是按自己的“土政策”执行。
在经过长时间高速的工业化进程之后,广东城乡差距被急剧拉大。专家称广东已走到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点上,土地制度的股权化、农村经济组织的高度企业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方法。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土地股权制”正成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称,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是近年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三化”建设解决“三农”问题?
土地产权是“三农”的核心问题,“土地股权制”改革正在广东、浙江等地进行。广东省即将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城乡配套改革、财政体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
广东省在去年年底和今年春节后多次就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召开相关会议,在佛山、广州等地推进农村“三化”、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经验。在佛山、广州等地的经验中,有一个关键的改革方向是赋予农民公平的待遇、完整的财产权利和平等的发展机会。
广东经济发展到现在,必须着重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教授认为,“三农”的核心在“农外”,但要先解决“农内”的问题,即土地产权问题。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后,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
专家认为,广东经济连年高速增长,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却较为严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利文说,广东工业化进程太快,城市与农村、珠三角与粤北和东西两翼的差距越拉越大。在广东的68个县中,有63个县要靠省财政补贴“过活”,“三农”深层次矛盾也暴露得更早、更充分。
广东正在着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并将土地制度和集体组织产权问题提到了“战略部署”的高度,试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不改没有出路”
最早提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思路的是深圳、广州、佛山等地。据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这三种模式就已开始进入试验阶段。
“三农”问题专家、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副处长谭炳才说,广东省先行试验的“土地股权制”有“广州天河”、“深圳龙岗”、“佛山南海”等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基本代表了当前中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潮流。
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平均分包形式的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时,新的矛盾随之产生。佛山南海区1992年就开始进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试验,农民拥有的股权可以流动、抵押、继承、买卖。进行土地股份制改革后,南海区农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增强,经济收入快速增加。2004年南海区农村经济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集体经济纯收入达到3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
广东省委、省政府1994年开始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推广南海经验,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的突破和飞跃。
南海区土地股权化方案与浙江省部分县市执行的“股权量化到户(人)、提高公共积累”的做法相似,由股份制企业运作集团资产,再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公共建设的资金。到本世纪初,这几种模式发展已趋成熟,结果已量化到个人,农民开始“持股进城”、“持币进城”。
谭炳才认为,土地股权化的最大意义是将土地这一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以货币的形式表达。土地价值显性化、货币化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股权制”改革的基本趋势和方向,“不改没有出路”。
“土地股权制”法律缺陷
在各地热衷于推进城镇化改革,推行“三化”建设时,“土地股权制”的负面作用也开始出现。有专家指出,当城市化建设与官员的“红顶子”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农民”所戴上的“居民”帽子就会变成孙悟空的“花帽子”。
万宝瑞总结了“土地股权制”存在的几大问题:产权组织定位不清晰,由于改革的目标定位不清,引发不少矛盾,农民的权益缺乏有力保障。万宝瑞特别提到,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政策性强,利益关系复杂,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和政策,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推开。特别要注意防止借搞土地股份合作侵害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有关农村股份公司运作的效率和农民参与组织运作的相应问题也相继出现。如股权设置不合理、组织制度不全、分红比例不确定等问题。由于没有完整的法人地位,股份制公司在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难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专家们提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合作组织的一个重要类型,有关部门在起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时应给予充分体现,明确股份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依法登记。
政策破题迹象开始显现
深圳声称到去年底已完成城市化改造,是全国第一个“没有一个农民的城市”。而罗必良教授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这说明了什么?没有农民就真的城市化了吗?城市的社会职能如果没有延伸到农村,土地如果不是进入市场化的交易过程,城市化又有何意义?
不管以何种形式,深圳现在终于终结了“农民”,这也正成为中国沿海发达地区的一种趋势。若干年后,这种趋势或许也是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结果。美国社会学家、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其名著《大趋势》中说,从农民到工人再到职员就是一部美国简史。所以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转移农民,让农民单一土地经营,实现不了全面小康。
罗必良说,“土地股权制”正期待国家方面的政策破题。但这一制度是否最终替代已执行了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待进一步的试验结果。广东省出台《决定》,或许是政策破题的前兆。在《决定》出台之前,广州、佛山、东莞等地先后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土地股权制”改革进行指导。
王利文等专家指出,像佛山、东莞这样通过对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农民“持股进城”,是减少社会变革成本,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办法。罗必良说,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这“三化”不是中国特有的,西方国家的发展早已证明,城市化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表现。“三化”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法,而是城市化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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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 :当前社会最大的“不和谐”?
从刚刚结束的地方两会可以看出,关注度高居榜首的是“三农”问题。今年1月30日出台的“一号文件”更使“三农”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保持去年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重新阐述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的体制问题。
但与此同时,要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的措施也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及时跟进,而这必然会触及到“三农”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因此有专家预计,围绕这个主题的一系列问题将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焦点。
解决“三农”问题的难点
今年中央再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了对“三农”的支持。相比以往,这次的扶持更注重从“造血功能”方面提高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从而依靠农业内部基础的加强,既能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又能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
不过,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徐更生尖锐地指出,今年的“一号文件”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提了很多,但对农民问题强调不够,也就是在综合生产能力上对劳动力的强调不够。在粮食问题上还没有跳出原来的框框,有些人甚至认为去年粮食增产了,粮食问题就解决了,但要看到那是政府政策所致的农民增收。我们现在的农业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所以即使政府政策倾向农业,但天灾降临农业还是会减产,所以传统的粮食观念不能解决中国粮食问题,要有一条新的思路。“中国的‘三农’问题要真正解决,最后还是要靠农业规模的扩大,需要农民的转移。”
其实,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言,包括土地、资本、科技、劳动力、基础设施、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等,这些问题都不是短期能解决的,也不是靠哪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认为,“三农”问题之所以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说明是重视,另一方面说明是比较难解决。因为这个问题要解决,涉及到社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这些问题的积累不是一朝一夕的,要解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关键问题是方向、道路和战略要明确。去年和今年的两个“一号文件”已经把解决问题的方法说得很具体,关键是要落实,而且需要很长时间。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洪远也向记者表示,现在对农民增收和促进粮食增长、提高农业生产力国家已经有了长远的考虑,以后怎样发挥科技的作用、如何深化农村改革是今后需要研究的问题。因为改革要调整到各方利益,会遇到很大阻力。所以这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难点。
改革难度加大
去年,山东全省降低了3个百分点的农业税税率,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所有农业特产税,另外全省还有10个区县全部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减负起了很大作用。
作为农业大省,山东基层财政对农业税收的依赖性很强。据山东省统计局的统计,2004年全年减收近39亿元,扣除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补助后,仍有10多亿元的减收缺口,地方财政面临较大困难。据悉,山东省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因农业特产税的取消和农业税的降低,减少了可支配的财政收入,致使农业比重大的乡镇财政负担加剧,主要依靠征收农业税运转的乡村,面临的问题更为突出。实际上,在全国的其他省市,这种现象也极为普遍。
一般国家财政缺口由中央转移支付,但同时地方有20%的附加,主要用于乡镇干部的工资,但现在减免农业税后附加没有或减少了,乡镇干部的报酬就成了问题,因此存在农民负担反弹的风险。
对此,徐更生委员表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税费改革试验阶段的结果。改革原本意图是减轻农民负担,结果却以增加农民负担告终。
今年“两会”的主题是“构建和谐社会”。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把“三农”问题看做是当前社会最大的“不和谐”,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他认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解决差距问题和不公平问题。“估计今年将有30个省免征农业税,剩下的就是乡镇体制改革问题和财政转移支付问题,即税费改革以后相关体制问题。另外还有税费制度改革后农村教育投入问题、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乡镇机构改革问题,而乡镇精简后,被精简人员的出路又成了问题。”
曾业松表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抓紧推进改革,其中牵涉到大量部门利益,会触动深层次矛盾,包括结构性矛盾(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矛盾(城乡分治矛盾),改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会有新一轮的改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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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惠农政策只增不减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惠农政策只增不减。只有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逐步致富。
陈锡文介绍了当前农业情况和农村政策。他表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都不牢固,不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最终必将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
陈锡文说,2004年我国进口粮食800万吨,从粮食净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但我国现在国家粮食库存相当充裕,粮食市场不会出现供求紧张局面。
陈锡文进一步阐述,中央强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单纯是为了增加粮食生产,也是为了提高农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因此,在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除了强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之外,还有几方面内容,都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同时力求逐步建立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突出了行之有效的政策要稳定、完善和加强,不仅继续施行“两减免、三补贴”,而且进一步加大了使农民增收减负的力度;二是提出了随着国力增强,要逐步完善国家对农业投入稳步增加的机制,并建立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对农业和农民的保护措施;三是要加快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今年“一号文件”制定了关于各级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用于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0%的规定。同时,中央财政还制定了从2005年起,将对中西部地区财政困难的县、乡较大幅度增加转移支付的政策。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