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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驻京记者/郑子轩)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26日在京举行的一次高级研讨会上说,近段时间以来,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单项税制改革的说法十分流行,与之相关的各种“设计方案”更是让人眼花缭乱。
对此,他表示,单项税制的改革虽然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能起到现实的作用,但这种零敲碎打的改革不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最终之策,“目前最急需的是能拿出一个可操作的总体规划方案”。
许善达是1994年税改的设计人之一,也是目前现行税制运行的掌门人之一,因此,外界无不认为他对现行的税制的注解以及今后税制改革的展望最具有权威性。许善达坦陈,由于当前我国的要素市场不完善,税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一定会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要将目前尚不完全市场化的分配方式推向完全市场化的方式,因而其难度肯定会比单纯的税制设计技术大。
他认为,要在总体目标明确的前提下,根据当前具备的条件和税制改革的轻重缓急程度,陆续推出各项政策,逐步到位。不过,他一再强调,分步实施的改革过程不宜过长,应适当加快改革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的杨之刚教授也认为,从改革效应看,过长的改革过程可能出现暂时性的无效率,难以发挥预想作用。“从税制角度看,破坏了税法统一,导致税制更加不公平;从具体操作看,造成过多矛盾,增加征收管理的难度。”
“我将税制改革的整体原则概括为两点,一是,主张新一轮的税制改革要从过去以保持税负不变为原则转向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原则;二是,税改即便要保证税收收入总体增加,要实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但是增的一个重要来源是通过加强征管,提高税收的实际增收率,从而使税收增加,转过来弥补税制改革所带来的减少。”许善达此间还说,下一步税制改革主要是在现行税制框架下大力进行有增有减的优化调整。“包括合并一些重复设置的税种;调整交叉设置(或不合理设置)税种的征收范围;停征若干税种;开征一些新税种。”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