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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友谊花园业主维权难上加难
北京国际友谊花园面积误差纠纷因面积缩水之多,涉案金额高,被中消协评为2002年十大维权事件。但是,该小区房屋面积缩水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同时,又引发2桩官司,小区业主状告开发商——北京友谊辉志房地产公司1370平方米的土地被占用案,以及虚假广告案。
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于2004年2月19日和26日公布了重测结果,纠正了2000M2面积缩水的错误,但小区业主认为,该所仍把不应公摊的地下人防工程和不足2.2米高的设备层,共3000多平方米的面积列入了公摊面积,2004年,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该问题一直无人解决。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港澳台产第10035号土地使用权证”,园区用地面积为10675平方米,而实际土地面积只有9305平方米,另有1370平方米的土地不见。为此,业主于2004年把开发商告上北京朝阳区法院,请求法院责令开发商提供这1370平方米的土地,2004年11月,法院以原告不是适格的主体资格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2004年12月31日,业主以北京友谊辉志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辉司)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虚假广告为由将开发商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状称,开发商在售楼时大做虚假广告,称:“国际友谊花园是一座中西结合、气派豪华的高档次花园式公寓,建设用地4.5公顷。园内花草处处,绿化面积达40%。商务酒店、百货商场、休闲广场及各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住户一切生活需要均不假外求。”而实际上,这些广告许诺纯系子虚乌有。目前园区十分狭小,人车进出拥挤,园区环境及各项配套设施落后于普通小区,根本谈不上什么高档次的花园式公寓,品位低下,房屋价格与价值大相背离,请求,法院责令开发商赔偿因虚假广告而造成的损失。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