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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欧阳晓红 北京报道
“原来虚惊一场!”刚获悉8号文的一位发电企业人士认为,“总体上,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没受太大影响,可以照常进行,手续补齐后继续干。”
赶在两会期间出台的国发办2005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站项目清理及近期建设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不啻电站项目投资者们2005年春天里的一份厚礼。
《通知》说,对未能通过专家评议,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约3400万千瓦),应立即停止建设,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核准手续,金融机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停止发放贷款;其因停建发生的各项损失均由越权审批单位和有关企业负责。
尽管8号文言辞不乏严正,但真正悬而未决的项目为3400万千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有三分之二的项目拟放行。
放行
“这样的处理安排合情合理,既体现出群策群力的理智,又没造成太大经济损失,”发改委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总之,这次的确是‘网开一面’了,而实在没有通过的项目,再跑、再磨,明年再上。”
他说,这次是作为特例放行此批违法项目。而没有过关的那一小部分原因在于,装机容量太小(一般而言低于120万千瓦),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土地征用等不合规定的;再者是电网布局结构上考虑比较欠妥的。
“虽然8号文处理方法不错,但发生违法项目总不是件好事,”作为专家参与了此次《通知》相关评议工作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黄峰告诉记者,“而且,违规项目中也有大机组项目,比如由五大发电集团及地方政府分别上报、选址相同、装机设计规模也相同的电力建设项目,就包括在了被拿下的3400万千瓦中,不过详细名单还未出来。”据消息人士透露,此次违规的1.25亿万千瓦中,五大发电集团共涉及到的违规项目约为2100万千瓦,地方上是大头,约为8700万千瓦(3400万千瓦主要包括在其中),其他未按清理要求上报的1600万千瓦项目有待进一步评定。
“对那些已经开工又没有‘特别’违反产业政策与环保要求的项目,总体感觉是国家不承认也得承认,只是手续得补齐了,基本上能批的都批了。”一位地方发电企业人士说,“核查之后,丢下一句话,‘后续事情还得处理,手续该补的还得尽快补齐’,不过没开工的,肯定是不会批的。”
不过,黄峰说,地方上有不少小项目,只注重短期、局部效益,为拉动地方经济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法规,未通过环保、土地、用水和专家评审程序,这样的项目最后还是会被取缔。
“这次没有谁受到太大损失,几乎全部可以放行。”一位之前因32号文件受到“惊吓”的电力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在他看来,国家之所以如此“通情达理”,最主要的原因是电力紧张,投资电站项目是抓住了商机,再说,这次清查对象主要是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的火电项目,经济影响太大,有关方不会不予通盘考虑。
总量突破
相比较之前国发200432号文,业界对电力规划“规模过小”的不满可能会有所缓解。《通知》规定,2005年开工规模按6500万千瓦安排。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黄峰告诉记者,很明显,今年的电站项目开工规模按6500万千瓦安排(为历年之最),就是国家充分考虑到当前某些地区电力供应紧张,实际开工规模较大的状况,为减少损失而做出的决定。
国家开发银行总经济师庄来佑也认为,8号文件是明智之举,总量安排上较为理性。他说,去年在建项目是2.8亿千瓦,投产了5000万千瓦,还剩的2.3亿千瓦中,有属于6000万千瓦违规,不想干,这样今年在建规模为2.3亿千瓦除去6000万千瓦后是1.7亿千瓦,加上今年的开工规模6500万千瓦,总量控制在2.3亿千瓦左右——而这样的在建规模较为合理;三年后有可能逐渐把以往的电力缺口补上,以后保持每年1.8亿千瓦,不超过2亿千瓦的在建规模,换言之,每年只新增开工3000万千瓦左右,达到电力投资的理想状态,从而真正做到有序发展。
“相信发改委也很快会拿出哪些省电站开工项目的明细单,明确空间有多大,整体透明后,地方政府也就断了盲目上马项目的念头。”这位人士说。
但是还有消息称,这次国家从宽处理,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在为2008、2009年前彻底关停现已有的、旧的3000万千瓦小机组做前期铺垫,换言之也是种过渡,统筹兼顾后循序渐进,纳入有序轨道。此外,停建的3400万千瓦中会拿出500万千瓦的计划予以研究“是否放行”,限期整改;之后,开具处罚条例,并增加电价,而加收的部分拟作为价格调控基金,设想用来平抑整体电价波动。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