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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未能进入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立法程序,但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就这一话题所进行的采访发现,在各界推动下,两税合一的呼声一直不断,并且有了新的进展。
政协会上的热门话题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迫在眉睫》,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副主任徐玉麟向本届政协大会提交的一份提案。
在3月5日下午的社科界第31组小组讨论会上,徐玉麟发言时再次提到了这个话题。他说:“目前我国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实际征收11%。而内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所得税率为33%,实际征收23%—24%,这种情况不改变将严重妨碍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宝成机械集团董事长柴宝成提交了一份题为《应尽快统一企业所得税法规》的提案。他认为:内外资企业不仅税率不同,税基也不一样。
“这样国内企业在公平税负、平等竞争中处于劣势,限制了内地企业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安全也有不利影响。而且,外汇过多对人民币也形成压力。”
“在没有税收饶让(即外国减免所得税视同已征税,可以抵扣本国所得税)的情况下,外商在中国享受了税收优惠之后,回到本国还要按照当地税率交税。譬如一个外商来华投资,中国的税率是15%,其本国税率为35%,其在中国少缴的20%所得税回国后还要补缴。所以税收优惠对于一些外商其实没有实际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税法学会副会长黄景钧在提案中也建议,应该按照公平税负和国民待遇原则,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徐玉麟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制定《企业所得税法》,以取代1991年制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据了解,十届全国人大已把《企业所得税法》列入本届人大审议的立法规划。
难在操作层面?
今年年初,包括摩托罗拉、西门子、东芝、诺基亚、三星在内的54家知名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包括中国商务部在内的相关部委,要求将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延长5-10年。
“具体怎么操作,怎么衔接,的确是一件必须慎重考虑的事情。”全国政协委员、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翁祖泽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毕竟你以前给人家的优惠是有法律依据的,在这个基础上写进合同的诸如‘免二(年)减三(年)’的条款如果还没有执行完就改掉恐怕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充分征求和听取外资方面的意见也是必要的。”
“当然,两税合一是必须要实现的,否则企业因为资本来源不同就要按照不同的税率交税是说不过去的。”翁祖泽强调。
另外,他还分析道,鉴于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在制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些地方的实际情况。
“毕竟一些基础条件很差的地区如果没有税收优惠,是吸引不到投资的。”翁祖泽说,“是不是可以考虑将来在中西部地区实行优惠的两税合一,也就是说,到那里去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都能够享受较低的税负,以利于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总理肯定实行“两税合一”
“两税合一的问题,我们和国务院其他部门都有过研究,从总的来说,两税合一是一个大的趋势,要逐步地解决这个问题。”3月7日上午,在十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工商联联组讨论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这样说道。
与前一阵子商务部保持沉默相比,高虎城的这番话可以看作是商务部对两税合一问题的最新表态。
“与去年年底前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显示分歧相比,现在对这个问题国务院已经有了基本的态度。”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告诉记者。
这位经济界的委员参加了3月4日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加的政协经济界、农业界联组讨论会。
他告诉记者,在那次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环球策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国雄发言时呼吁:尽快实施两税合一。
“去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长金人庆提出要加快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方案,但一年过去了,我们还在犹豫。”曾经在跨国公司有过30多年工作经历的蔡国雄说,“其实,税收优惠不是外资选择中国的主要原因。外商来投资主要是因为我国有庞大的市场、优秀的人才、良好的基础、以及成熟的配套工业。”
温家宝总理接过蔡国雄的话题说:现在国务院各部委已经统一思想了,肯定要实行两税合一的。剩下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相关法律的修改,第二是历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旦这两个问题有了明确方案,两税合一也就成熟了。
初步方案已经成形
“要按照法律和兼顾当前实际包括以前我们所作承诺的基础上妥善地解决两税合一的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虎城这样表示。
而据徐玉麟透露,加入WTO前后,我国就开始研究依照WTO规则的非歧视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问题。经过多年的研究、论证,国家有关部门已初步拟定了一套方案。
按照这套方案,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率约为24%—26%,相当于国际中等水平,是内资企业翘首以待的,也是外资企业可以接受的。
方案还考虑,对新成立的外资企业规定2—3年的优惠期,以解决外资企业“人生地不熟”的劣势。对投资某些公用事业的外资企业适当给予优惠等。
另外,新的方案将坚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收的原则实行税制改革,国家的税收总量不会下降。因为两税合一之后,虽然内资企业的名义税负降低,但实际税负还相当于或略高于此前,加上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国家税收总量不会大幅波动,更不会下降,还有可能逐年增加。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