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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明确发出严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强烈信号。事实上,在沿海房地产泡沫最严重的地区比如上海,已经开始动手了。就此,我提出六点政策建议,以期抛砖引玉。
对房地产转让征收高比例所得税。此举是为了抑制部分人在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在国外,这是一条普遍采用的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有些国家的房地产所得税高达100%。
严格控制拆迁规模,防止因大规模拆迁引起短期内市场对房屋的大量被动需求,从而引发房价暴涨。最近几年,以拆迁增加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成为不少地方的惯用招数,应该通过地方人大监督的方式让拆迁问题制度化。
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数量,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面积标准,列出经济适用房建造时间表,并向全社会通报。过去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太大,有的超过200平方米,本来给低收入者的住房却成了高收入者的家园。另外,投资数量太少,2003年、2004年的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占房地产总投资的比例分别只有6%和4%。平均5%左右的投资是不可能解决50%的人的住房问题。
严格界定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去向,一半以上应该用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造。土地出让收入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主要预算外收入来源,这是地方政府倾向于刺激本地房地产价格的根本原因。为此,应该加快房地产市场的税收体系改革,同时加强地方人大、政协对政府预算开支的监督。
提高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房地产市场与股票市场一样,是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市场,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可以有效防止房地产市场的人为操纵。目前,建设部已经关注这个问题,但力度还不够。
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对闲置土地严格按规定收取闲置费。两年以上闲置的土地无偿收回,打击奸商囤积土地谋取暴利行为;对超大面积住宅,实施类似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收取资源超占费。
从根本上改变住房市场现状,还应考虑成立专门机构来负责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落实。值得借鉴的是中国香港的房委会,它不是一个纯粹的官方机构,而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组成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和民间人士,任务是检讨和制定政府的房屋发展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其目的是消除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与公共住房保障制度之间的矛盾,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博士)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