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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已经颁布十余年、消费者维权意识空前高涨的今天,上海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直到高级人民法院居然不支持一位消费者主张知情权的诉讼请求。这似乎是天方夜谭,然而却是客观的真实。
这是一起值得关注的消费者维权失败的典型案例,堪称中国司法史和消费者维权史的奇观。从维权的程序来说,自消费者购买商品,经过与销售者、生产者交涉,又经过三级法院,四次审判(复查)——一审、二审、两次请求再审;从时间跨度来说,历经八个年头,已经跨了世纪;可是案件的基本法律事实,可以说依然完全没有搞清——如此并不复杂的事实、并不巨大的标的,经历如此漫长的时间,耗用如此众多的司法资源,仍然不能使消费者信服,与法院应当追求的“公正与效率”完全背离。从案件的意义来说,由它引发的有关法律的、文化的、道德的、政治的一系列问题,值得提请方方面面的人士思考。不仅如此,这宗小小的消费者维权案提示我们,消费者维权的任务仍然十分严峻,依旧有很长的路要走。进一步说,在上海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的背景下,在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交往的大战略下,上海法院对待消费者知情权的这种做法,是亟待改进的。
二
1995年7月,上海消费者余德馨在上海中国科技图书公司(以下简称科图公司)购买了新疆人民出版社(以下简称新人社)出版的两卷本图书《两般秋雨庵随笔》(以下简称新人版《两》书)。这套书在封面、封底、书脊、扉页、勒口等多处标明“毛泽东最珍爱的书”、“毛泽东生平批注最为丰富的书”、“文白对照全译”( 以下简称封面三条说明词)。给人的印象是:这套书与毛泽东有着极深的渊源,书的原文同毛泽东读过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完全一致或者至少十分相似。可是余德馨阅读和研究后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套书的古文原文和译文都是错误“千”出,所谓这套书是“毛泽东最珍爱的书”和“毛泽东生平批注最为丰富的书”也没有根据。
余德馨通过科图公司与新人社取得联系。新人社承认该社《两》书编校质量不合格,已报废,但拒不答复有关封面三条说明词真实性的问题。余德馨认为,新人版《两》书封面三条说明词是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明示承诺,经营者拒不答复其真实性,就迹近欺诈,而且以正品价格出售已报废的商品,堪称假冒伪劣,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定义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消法》关于销售者先行承担责任的规定,余德馨遂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诉科图公司,请求退一赔一。庭审中,科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曾两次请求对新人版《两》书封面说明词进行鉴定,都没有获得法庭支持。一审判决,支持了余德馨退货的请求,对其他请求予以驳回。余德馨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主张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明确地并强调地请求法院责令经营者就封面三条说明词的真实性作出说明。此后余德馨又以同样理由分别于2000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再审。但从二审开始,余德馨的上述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对着茫茫苍天,余德馨不禁问:知情权,你在哪里?
然而,他仍然坚信,在党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在舆论的强大推动和司法机关的自律努力下,必将驱散云雾见青天,他最终必将享有法律赋予的不可剥夺的知情权。
三
倘若新人版《两》书是一种寻常的图书,那么它的差错或者自我吹嘘还只是图书质量或者出版者职业道德的问题。可是既然《两般秋雨庵随笔》如新疆人民出版社在封面说明词所说的那样是“毛泽东最珍爱的书”和“毛泽东生平批注最为丰富的书”,那么新人版《两》书的质量问题,就具有了政治的以及其他方面的意义。
新人版《两》书封面说明词隐含的意思是,该书的古文原文同毛泽东所用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完全一致或者十分相似。但事实是,新人版《两》书的古文原文不但存在数以千计的错字、脱漏、衍文,而且居然多处出现不可理解的诸如“迹耍仟常础浆”之类的“乱码”词语(见874、875、929、930等页),可以断定,这是毛泽东所用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原文绝对不可能有的。据分析,这是由于新人版《两》书的出版采用扫描仪输入代替了键盘录入和其他植字方法,所使用的光学文字识别系统(OCR)不能正确识别,而出版者从根本上违背了“三校一读”的编校规范,可以说连一次稍为像样的校对都没有进行过,从而造成的。由此看来,新人版《两》书的古文原文同毛泽东所用的《两般秋雨庵随笔》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众所周知,作为党的领袖的毛泽东,同时也是诗人、文人,他的古文造诣极深。毛泽东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的组成部分,而毛泽东文艺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错误“千”出、不堪卒读的新人版《两》书在在封面说明词中自诩为“毛泽东最珍爱的书”,是对毛泽东、毛泽东文艺思想的亵渎和侮辱。而且,据上海社会科学院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长期从事毛泽东研究的一位负责人称,“毛泽东最珍爱的书”不是《两般秋雨庵随笔》。新人版《两》书还在封面说明词中自称是“毛泽东生平批注最为丰富的书”。但据《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版。该书由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编写,以原中共中央副主席、原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和原毛泽东秘书张玉凤为顾问,并经中央党史研究室同志审阅)第351页记载,毛泽东生平批注最为丰富的书是泡尔生著的《伦理学原理》。可是,新人版《两》书编者的《前言》中说“《两般秋雨庵随笔》一书的天头地脚,密密麻麻地留下了他(指毛泽东—引者注)的圈点和批注。在所有他读过的书中,此书成为他批注最为丰富的一部。”言下之意,编者显然见过毛泽东所用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原件或者复制品。白纸黑字,言之凿凿,究竟有什么依据呢?
新人版《两》书在封面说明词中还标明“文白对照全译”。可是书中古文原文句读标错、译文意思搞错比比皆是,大量韵文没有译出,说明译者并没有弄清原文含义;而且把关涉淫秽的篇章(如《妒律》)也照发照译。显然这是一部“伪编译”作品。而这一切都是在所谓“毛泽东最珍爱的书”的名义下进行的!试问这将对不熟悉古文的广大青少年产生怎样的误导和毒害!新闻出版署对古文今译出版的资质和审批程序有严格的规定,可以肯定出版者完全没有遵守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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