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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一岁半的男孩小杰(化名)在当地某医院防保科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症状,并在20多天后死亡。小杰的母亲郑建华始终认为孩子的死与接种疫苗有关,经过5年多的艰难诉讼,2004年12月29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当事防疫站赔偿她各种损失近5万元。面对迟来的判决,郑建华的心情难以平抚,孩子的死因将成为无法解开的谜团。
1998年9月28日,郑女士带一岁半的儿子小杰在宣化某医院防保科接种了百白破、麻疹、脊灰三种疫苗。到了9月29日,孩子便出现高烧,等到第四天,小杰的腹部出现了肿胀的现象。开始郑女士以为是孩子吃多了,没有想到直到小杰最后死亡,他的肚子一直在不断地胀大。后来一些医院的检查显示,小杰腹内的各种脏器都出现水肿现象,致使肚子不断膨隆。而在这期间,郑女士带着孩子四处求医,但均未查出病因。 孩子突发不明原因病症直至死亡,对于郑女士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她认为孩子的死与预防接种一定有关系。1998年11月23日,在小杰去世的当天,郑女士便抱着孩子的尸体来到当地防疫站,要求给孩子做尸检,查明孩子的死因。但是,防疫站的有关人员却称,孩子的死与预防接种没有关系,认为没有必要做尸检。在郑女士与防疫站的交涉中,48小时法定的尸检时间已过。
1999年12月7日,经过多方咨询并查阅大量免疫学书籍,郑女士正式向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把宣化区防疫站告上了法庭。2000年8月23日,宣化区法院裁定驳回郑的诉讼。而郑不服裁定上诉到张家口市中院。2001年4月20日,张家口市中院又撤销宣化法院的裁定,发回重审。2003年10月30日,宣化区法院判郑败诉,郑再次上诉。直到2004年12月29日,郑女士终于拿到了张家口市中院的基本胜诉的判决书。
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卫生防疫站是按计划接种疫苗的主管单位,在郑认为其子死亡与接种疫苗有关要求尸检的情况下,防疫站以其他原因推脱尸检,致使没能在法定时间内尸检,故其对小杰之死与预防接种是否有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官司打赢了,郑女士心里平衡些许,但儿子死因之谜却没有解开,这在郑建华心中永远打下了一个结。她希望以她孩子的悲剧为教训,提醒社会重视孩子的用药安全,不要让更多的悲剧重演,不要让更多的母亲失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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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