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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已超过4000万人,并仍在以每年约200万人的速度递增。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维持家庭生计的可靠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旦土地被部分或全部征用,农民就要重新考虑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生计也势必受到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东部某省历年累计200余万失地乡村人口中,有30万人左右是失地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问题更为突出,西南某省20%的失地农户仅靠土地征用补偿金生活,25.6%的失地农户最急需解决的是吃饭问题,24.8%的失地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何以生存,已成为政府不容回避的课题。
(案例一)
一笔伤心的征地拆迁账
西部某市经济试验区农民刘福秀,2002年土地和房屋都被征占,因无钱修建“试验区”统一标准的琉璃瓦屋顶的4层小洋楼,一家三口被迫住在修路工人留下的工棚里,四处透风,常常冷得无法入睡。
刘福秀介绍说,征地拆迁前,她家住的是近200平方米的两层小楼,有1.6亩耕地,养了1000多只鸡,还自办了一个养猪场,年收入达三四万元。征地拆迁时,花了8万多元的房屋和养猪场仅拿到6万多元补偿费。而且,耕地没了、养猪场没了、养鸡的地方也没了,家中断了经济来源,只能靠丈夫每月打零工的400多元收入维持生活。
(代表评论)
四川代表姜悦楷说,诸如刘福秀这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本来给农民合理补偿,中央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有政策的,但在执行中往往“走了样”。有的地方政府“暗箱操作”“低征高卖”;有的补偿标准混乱,拖欠压低补偿费用;有的为了“形象工程”快上马,不顾农民安置是否完成,强行征地拆迁。这个过程中,牺牲的是农民的利益,失去的却是政府的权威和群众的信任。来自江西农村的吴木根代表说,土地越来越少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想办法保护好现有的耕地,政府要把住用地关,不能再随意圈占了。
(案例二)
“过两年,到镇上买楼房!”成都市双流县公兴镇双木村失地农民曾万群告诉记者,她一家三口人,原来种3亩田,一年收入不到3000元。现在,土地被集中租给一家生态公司,每年租金1200元;不用种田,丈夫学会了开车,在县城一家货运公司当司机,月收入七八百元;自己给生态公司当“工人”,月工资360元。这三项收入加在一起,一年收入15000元左右,是原来的5倍。“过两年,我们就卖了村里的房子,到镇上买楼房!”曾万群憧憬地说。
(代表评论)
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代表说,农民离开了世代生存的土地,其生存和就业是各级政府理应优先考虑的问题。近年来,成都市提出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的口号,从提高补偿标准、集中居住、社会保障和培训就业等方面做好安置工作,使失地农民进城步履愉快而稳健。甘肃基层代表董钢、四川代表孙砚方认为,由于失地农民年龄、受教育程度、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差别,失地问题显得十分复杂,所以解决起来不能简单化,除了坚持和完善现有的经济补偿手段外,还应该在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城市化等方面多想办法,给没有土地的人们新的生存依靠。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