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地方“两会”亦渐次升温。而“三农”问题、城镇化、“十一五”规划、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强执政能力等无疑将成为2005年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持续热点。
从本期起,我们将陆续推出地方“两会”系列报道,通过关注北京及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区域政经话题,探讨今年“改革年”我国所必须面对的深层次体制问题。
“三农”问题始终是第一位的
1月17日刚刚结束的重庆两会上,众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将议案与提案的焦点放在了三农问题上。
作为一号议案——《关于要求制定<重庆市征地补偿和农民安置实施条例>的议案》的领衔提交人,曾任西南农业大学副书记、副校长的王有超,一句发自肺腑的“我是农民的儿子,农民的难题就是我调研并撰写议案的主题”,道出了很多代表委员们的心声。
一号议案
王有超在议案中阐述了目前被征地农民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一是补偿标准低,难以维持长远的生计。重庆市主城区,按市府55号令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在2.1万元/人左右,按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仅能维持3年多的生活。
二是对征地安置方式不满。从2000年开始,统一征地时不再留部分土地给农民,在人员安置上,对农村劳动力主要实行自谋职业或退养安置,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低,又缺乏技术专长,很难就业,安置费用完后,生活就成了大问题。
三是认为被征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公。土地被征后,利用土地开发得到较为可观的效益,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主,获得的效益高出征地成本的几十倍,甚至超百倍。农民却不能够分享这些增值收益。
四是有些农民征地补偿费未及时发放,个别地方还挪用、克扣,引发农民和政府的矛盾。
五是失地农民变成城镇居民后,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诸多方面并未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部分失地农民成了“三无”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生活在城市边缘,成为新的弱势群体。
民建重庆市委员会副主委吴云汉等人,也提交了数份保护失地农民权益的提案。
他们认为,失地农民约87%的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就业难度很大,与重庆市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同时,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滞后,农转非人员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农转非人员只有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参与养老保险,只占农转非总人数的23%左右,且人均领取的只有175元,与城镇居民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平均为400元)差距很大。
吴云汉等人称,按照现行政策,农转非居民要在10年后才能享受城市低保政策,完全忽略了安置补偿费的必要支出(如安居费用),实际上已把大部分农转非人员排除在低保以外。而且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还是空白。为此,吴云汉等人建议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
王有超援引中国社科院于2004年12月13日发布的《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中的预测:“农民失地引发社会矛盾排在困挠中国六大问题之首。”蓝皮书同时称,2004年130多起农村群体性突发事件,有87起是因为农民失地引发的冲突。这表明:农民维权重心已经从税费负担转到土地纠纷引发的农民失地又失业。
据了解,到2010年,重庆的城镇化率要提高到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这意味着重庆将新增600万失地农民。
大量失地无业农民问题,已经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两会上,重庆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首先要解决“以失地农民问题为代表的三农问题”。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以一组很客观的数据说明了重庆贫富的落差:主城区人均GDP已经达到3000美元,接近沿海部分省市的水平;然而重庆的中部、西部人均GDP远远小于1000美元,渝西等地区只有500美元左右。
目前,重庆的GDP增长80%靠投资来拉动,从长远看还需要消费拉动,而广大农民的消费是重要的一环。重庆市委副书记聂卫国在参加政协的联组讨论时说,农民的收入提高对拉动消费的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
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在参加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十联组讨论时说,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三农”问题已经被确定为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的主题。
死结何时解?
在全国不少地方,一些农民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金后,往往很快就会花光,接下来的生活难以为继,于是又伸手向政府要补偿费,最终形成“补偿”—“花光”—“又要补偿”的恶性循环。这个问题成为解决农民“农转非”问题的一个“死结”。
为了解开这个死结,王有超等10多名代表建议建立完善土地征用中的配套政策和制度,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2004年11月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即征地补偿标准新版),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重庆市应尽快制定重庆征地补偿办法。
吴云汉等政协委员认为,在征地补偿内容上,除了补偿土地价值,劳动力安置,青苗损失及地面附着物外,还要增加农民在30年内土地正常收益损失,土地的潜在收益损失,土地增值的价格损失等项目,提高补偿标准。
王有超等代表称,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卖与不卖,与买方谈判价格等重大问题,应征得农民同意,由农民集体组织与买方谈判,政府的角色应从一级市场逐步淡出转换为维护法规的裁判。
同时,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将无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尽快把他们的低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保项目和提供受教育培训机会与法律援助等制度建立起来,保证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王有超等人还建议,应着手建立“征地调节资金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及时足额到位,补助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劳动职能培训等。
当然也可以让农民变成股民,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也可以让农民享受在征用土地的企业里的优先就业权。王有超称。
吴云汉等政协委员们提出了“以土地换社保”的思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与城镇居民实现对接。
“农民失地的情况很复杂,统一政策非常有难度。目前来看,希望通过立法来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还为时尚早。”重庆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委员罗先成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处长、本次人大议案秘书组组长陈忠说,人大常委会在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重庆市征地补偿和农民安置实施办法》是一个重点议案,但是在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法难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议案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还是比较中肯的,目前人大常委会已经将此议案转给重庆市政府,督促他们来推进这个问题的解决。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