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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食品———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背景:民以食为天。现在人们吃得越来越好了,也吃得越来越精了,但对于吃的食品却越来越难以放心了。近年来,毒大米、毒豆油、劣质奶粉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如何让百姓吃得安全,成为本次“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
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陈昌生委员说:“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而且速度非常惊人,每年食物中毒报告数万例,专家预测实际还远远不止这个数目。”姜德明代表多年来一直关注餐饮安全问题。他说:“现在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问题,直接影响到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力度。王秦平委员在谈到去年的阜阳奶粉事件时说,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政府打击力度不够有关。因为依据现行的《行政处罚法》,它给予行政处罚的最大权力只有3万元。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多次向人大提出过修改有关处罚的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
健全监管体制和法规体系。陈昌生委员建议,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一是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在净化产地环境、规范生产行为、强化检测预警、严格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二是要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用培养龙头企业连接农户和市场、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连锁经营配送等手段,保证食品质量。
■住房———让老百姓买得起房
背景:当前,房地产价格太高、上涨太快,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房价收入比,国际上一般是1∶3至1∶6,而我国一些城市已达1∶12以上。房价持续走高,百姓不堪重负,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又一热点。
政府有义务平抑房价。温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重点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深受代表、委员首肯。李志斌代表说,政府有义务调控市场,保护市场弱者的利益。有关部门应及时、全面、客观地发布商品房供给和需求情况,正确引导居民的消费预期;同时严格个人住房信贷审核程序,适当限制投资性购房行为。
扩大廉租房供应。闫傲霜代表说,在现有条件下,解决低收入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首先应通过廉租房政策进行过渡。政府应该帮助那些完全依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困难群体,增加廉租房的数量,同时扩大廉租房的优惠对象,逐步过渡到面向更多住房有困难的群体。
培育大众房地产市场。宋林飞委员说,创造大众房地产市场,首先是要解决中等收入者买房难的问题。他建议:加快建立土地督察制度,严格监督纠正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违法占地行为;增加城市规划的透明度,适度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限制房地产开发的暴利。
■医疗———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背景:据今年1月卫生部的统计:中国目前有近一半的人有病不就医,近三成病人应住院而不住院。近8年来,中国人均门诊费和住院费每年分别增长约13%和11%,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
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李天德委员提出,解决看病难的问题,重要的一条是分流病人,大力发展社区门诊。他认为,发展社区医疗,除了国家投入外,还可以鼓励民营资金投入,比如搞股份制。为了便于报销,医疗保险也必须深入到基层医院。
把虚高的药价降下来。高春芳委员说:“在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着太多的黑幕,这是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高春芳建议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由药学专家、经济学专家、临床医学专家等组成的药品定价委员会,专门负责国家药品价格的制定。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工党中央提出要配套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一是重建村级医疗保健站,实行以“驻村医生制”和“责任医生制”为载体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二是将预防保健纳入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体系;三是加大城市的扶持力度,逐步使医疗下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就业———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工作机会
背景:2004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9%和102%。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4.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出现了近十年来的首次下降。但是,2005年中国仍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得代表、委员的拥护。
各级政府要落到实处。任玉奇代表说,政府工作报告以人为本,提出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09亿元资金支持再就业,比上年增加26亿元。地方财政也要增加投入。如今关键是各级政府要将中央政府的发展思路变成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通过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减少收费、降低门槛等措施,营造出宽松环境,支持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保护妇女就业权利。郭玉芬代表说,如今,毕业招聘“仅限男性”、招收女性要求“5年内不能结婚、10年内不得生育”等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比比皆是。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劳动就业法过于宏观,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因而无法有效遏制性别歧视、身体歧视。为此,一些妇女代表建议:在制定中的《促进就业法》中专门就防止和消除就业和职业中的性别歧视予以规范。
立法保护公平就业。王元成代表说,由于国家没有明确具体的公平就业的法律规定,各单位自行制定用人的标准和条件,使得就业市场出现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身高歧视、相貌歧视等现象。他建议,尽快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就业环境。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