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里不可遗忘的“小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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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SOHU.COM 2005年3月15日17:59
[ 朱慧松 ] 来源:[ 国际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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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岁‘3·15’,今又‘3·15’”。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到了,在这个日子里,各个部门习惯以多种方式展示过去一年中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而做出的业绩。平心而论,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实为维护消费者权利做了很多有益工作。但在这一日里,我们更不能忘记那些“小人物”,或许他们较真的都是一些“细小”事情,但却和每个消费者的利益休戚相关;或许对于其本人来说,较真的代价是得不偿失。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却动摇了不少部门长期存在的让人已习以为常但却确实不合理的做法。因此其举动堪称经典。
从2004年8月开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一口气与北京铁路分局和北京地铁公司等单位打了六场官司,“告状”的理由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他曾因地铁厕所收费不开发票而状告地铁运营公司,并就此问题向税务机关举报。最后法院判郝劲松获胜,他拿到了有关方面出具的面值为五角的发票两张,同时地铁公司还表示收费厕所将配齐发票。郝劲松所打的官司,金额都不大,最多不过几元钱。不少人对郝劲松的举动很是不解,有必要如此“小题大做”吗,一场官司打下来,牵扯了大量的精力物力,却仅仅换取了几张小额发票,实在是得不偿失。更有甚者称郝劲松纯属自我炒作,想利用打官司出名。
从旁人的角度或许确实难以理解郝劲松举动的真实目的,为了区区几元钱却花费了大量的精力,难怪有人揣测其纯属做秀。但不管较真也好,做秀也罢,郝劲松的举动却确实改变了一些部门的习惯性不良做法。如地铁公司不仅补缴了税款,还表示收费厕所将配齐发票。而发生了这一事件后,有的城市更是在全市范围内给收费公厕配齐发票。对于消费者来说,我们能切实感受到的是以后在去收费公厕时就能够拿到发票,这对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是大有帮助的。
还有喻山澜,一个普通的媒体从业人员。2003年7月,喻山澜因牡丹交通卡丢失,到工行宣武支行下属的一个储蓄所交纳了100元补卡费,办理了补卡手续。2004年4月,喻山澜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行北京分行与宣武支行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北京分行停止执行自定的补办牡丹交通卡收费100元的标准,要求宣武支行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终审判决,工行宣武支行返还喻山澜补卡费69.20元及利息。其理由是,工行向法院提交了牡丹交通卡制卡成本为30.80元的证据。法院据此认为,被告出示证据证实牡丹交通卡的成本为30.80元,对于多收的69.20元则不能证明收费的法律依据。这还没完,后来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了解到,工行牡丹交通卡的补卡费用将暂时由之前的100元下调至30.80元。工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工行此次下调牡丹交通卡的补卡费用与不久前发生的“喻山澜案”确有关联。
喻山澜的胜利使很多人感到惊奇和兴奋,一个小人物竟然就这样撼动了所谓的“霸王条款”,这也说明小人物的“较真官司”确实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
从1996年福建丘建东因打电话被多收6角钱将电信局告上法庭;到1998年郑州市民葛锐在火车站被收取3角钱的如厕费而与郑州铁路局对簿公堂;从河北律师乔占祥因火车票擅自上浮涨价多收9元钱状告铁道部,到2002年胡安潮因机票退票不合理而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推上被告席。可以说,几乎每一年都有这样的“小人物”挺身而出,通过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捍卫自己的正当利益,给了一些“霸王条款”“霸王行径”当头棒喝。或许这些“小人物”的行为依旧难以被一些人所认可,认为其小题大做;而在有关单位看来,其更是一群“刁民”。但细细品味,其精神确实可嘉。在绝大多数人已几乎麻木而无可奈何之际,他们却站了出来。他们虽然是平民百姓,却将人们眼中那些作风“霸道”者推上了被告席。或许他们只是为了出出心中的闷气,甚至不排除为了出名而采取此举,但如果没有一颗正直而执着的心,他们是很难坚持的。
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我们更不应遗忘这些“小人物”。他们的举动不仅捍卫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也间接保护了其他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理应得到人们尊重和社会认可。( 责任编辑:xiaobo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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