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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近银监会关于月住房贷款还款金额不超过居民收入50%及最高法院禁止拍卖贷款人必需住房的规定的影响,南京银行为规避风险,纷纷对中低收入者提高了贷款门槛。中低收入市民遭遇贷款难题。
■中低收入者贷款购房难
记者昨天在华侨路市房产交易中心遇到正在找房源的某南京民营企业职工陈先生,他表示十分担心,他和妻子现月收入加起来总共3000多元,欲购置一处30万元的房产,贷7成20万,10年期,每月需还2151.75元。他们在宁没有亲戚,无法提供第二居所的证明,看来住房梦是难圆了。
据悉,目前南京各家银行纷纷抬高了个人房贷的门槛。南京民生银行对一部分房贷比例从8成降到了7成,外地人在宁购房,购置二手住房的,江宁、河西、江北板块的楼盘一般最高只贷到7成。而且该行明文规定,对于资信状况一般的客户,必须要提供第二住房的证明。该行个人房贷部门人员坦言,此次调整个贷门槛,主要是对还款人的收入、学历要求提高了,对中低收入者买房不利。
南京华夏银行个人房贷部负责人表示,自从规定出台后,该行个人房贷笔数已明显下降,最高贷款成数已降到6成,其中不少人就因无法提供第二居所证明而被停贷。大多数老百姓都是因为没房才买房的,哪能提供得出证明。他们对此也表示遗憾,既然银监局出台了风险控制,高院出台了禁止拍卖的规定,他们也只能抬高门槛。
■禁拍令让个人房贷风险凸显
南京某银行房贷部负责人透露,其实要求个人贷款购房提供第二居所证明以前在《商业银行贷款法》中已有规定。但由于前几年南京各家银行疯抢个人房贷市场,不仅贷款公证和房屋保险可以不做,第二居所更是不提了。去年底出台、今年初正式实施的最高法院条例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条例一出台,立刻在南京银行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江苏中祥律师事务所的柴芳洋律师透露,最近手上几起银行房贷案纷纷叫停,因为法院在购房人没有第二居所的情况下,无权拍卖其抵押房产,因此银行只有撤诉。如果真碰上道德差的人硬赖着不还款,银行也只有哑巴吃黄莲了。
华夏银行房贷部负责人表示,面对银行在索赔上不优先的情况下,只有抬高门槛了,对还款能力较弱的中低收入人群惜贷,提高贷款成数。柴律师表示,高院出台禁拍令其实是为了保护中低收入居民,人权、居住权高于银行收回权。但其结果是让银行抬高门槛,反而对他们不利。
■中低收入者如何买房
在南京中低收入者中相当一部分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购置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因为,以上房源只供拆迁居民申购。如,经济适用房要求人均收入低于南京城市最低工资620元,中低价商品房则要低于年南京平均工资11602元。他们中有一部分收入中下水平,有的来自外地,但看着年年高涨的房价确实囊中羞涩。
那么该如何解决好这部分人的购房难呢?有的南京银行的做法是,让贷款人提供可在亲友处居住的证明,或者声明在出现还贷问题时放弃对第一居所的居住权。然而法律界人士则表明,这种证明或声明真正打起官司来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南京建设银行个人房贷部的薛经理则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现在在银行不还款的往往不是穷人,而是没有信用的人。随着个人征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全社会的信用状况也会有一个明显的改善。
南京一位专家表示,对于中低收入者政府应该给予更多的关心,如在中低价商品房购买条件上给予更多的宽松,让更多的人居者有其屋。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