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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消协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国消协机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24229件,相比2003年上升了4.2%,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却上升了24.5%.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投诉是老百姓投诉的六大热点之一。
笔者认为,如果有关部门仍然按照目前的思路来管理房地产市场,不对该市场进行强有力的监管,那么,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投诉会越来越多,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任何一处房子都无法复制,所以,房地产市场不可能是完全竞争市场;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房地产不仅是消费品,而且还是投资品,它的价格形成机制与一般消费品不一样,房地产没有均衡价格。
这些因素导致房地产市场和证券市场一样,存在人为操纵谋取暴利的可能。
从2002年以来,我国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人为操纵的现象。如上海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一天之内紧急查封了6个涉嫌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违规楼盘;将“世茂滨江花园”等4个售房合同撤销率奇高的楼盘列入彻查“黑名单”。这些公司主要存在“三宗罪”:假签合同、换房炒房、期房抵债等违规行为。
根据笔者的调研发现,房价操纵的惯用方法是:先让中介在开盘前一周就陆续雇民工排队,制造紧张气氛;然后,在开盘时,让部分房源被中介或内部员工等虚拟“客户”以高于申报价格10%到20%的价格签订合同;中介以此价格为“标杆”,开始到排队的真实购买者中兜售,哄抬价格;这时,真正的买房者中开始有人憋不住“上钩”,以高价或加价从中介手里买进,购房者中随即产生“羊群效应”,引起大批抢购;开发商开始大量出货,中介手中的房子也乘机出手。等大部分房源售完时,开发商再以各种理由,撤销当初“演戏”时所订的高价合同,收盘谢幕。上海房地资源网显示,许多楼盘合同撤销率之高让人吃惊:某楼盘499套房子成交了1707次,合同撤销1238次;86套房子成交了349次,合同撤销310次……越是高价楼盘合同撤销率相对越高。
这些行为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攀升,直到泡沫自然破灭。
但遗憾的是,面对房地产市场越来越猖狂的操纵市场行为,地方政府并没有相应的治理措施,目前,只有上海市开始对这些行为进行干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认识不够;二是地方政府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干预房地产市场。
第二个原因才是最主要的,地方政府是监管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阻力。为了把房地产变成摇钱树,他们过量征地批地,导致少数地方已经无地可征,只能空中招商;为了降低征地成本,他们甚至不惜制造大量的“无地农民”。从这个角度看,监管房地产市场比监管股票市场难度更大,监管的阻力主要来自市场的各参与主体。
□尹中立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