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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去偿还51年前的债务,甚至连这笔债务的具体数目都不知道?福建70岁的郑依姆做到了,她用了51年时间!2005年1月,郑依姆揣着1000元钱来到福建省福州市第二医院,要还51年前她欠下的数目不详的医药费。昨日,院方以无此人病例不能收钱为由,将这笔钱如数退给郑依姆。可郑依姆依然坚持:虽然当时治疗她的医生护士不知如今还在不在世上,但这笔钱和感情上的债是要还的。(3月16日《珠江晚报》)
郑依姆说,1954年她19岁时得了小肠炎,家里穷,加上父亲去世,根本没钱看病,她在家苦撑了30多天。郑依姆的肚子胀得一天比一天大,并伴随高烧,似乎死神已向这个贫苦女孩招手。“这时有个好心人提醒,可以到盖山区政府(如今的仓山区盖山镇政府)要一份贫困证明,共产党的医院不会让没钱的人死掉。” 郑依姆住院30多天后,身体恢复了,医院没收她一分钱。
本来,这样的免费治疗过去了也就过去了,何况这已经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呢。但这位郑依姆却不那么认为,她认为这是一笔感情上的债务,是必须偿还的。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接连被一些事情所感动,李学生舍己救人令我们感动;金有树救了十九个人的命,最后自己却因为无钱治病而去世。
令人可叹的是,郑依姆的经历只能当一个故事来看了。因为现在的百姓尤其是那些交不起钱看不起病的人们,谁也没有欠医药费的机会了。
( 责任编辑:xiaobo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