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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关心的电话卡余额问题近日终于有所“松动”,上海各电信运营商率先推出了“小额激活”办法。用户手中网卡已过期但不超过150天,可向运营商额外交纳5元手续费后,把卡“救活”再用3个月。(据3月17日《新闻晨报》)如此话费余额“激活费”,着实暴露了电信运营商一贯的霸道嘴脸。
首先是运营商收取5元“激活费”毫无凭据可言。即便是“激活”用户的电话卡余额,需要运营商修改计费软件,或对其智能网进行“微调”,这些工作或许会增加一定的成本。但电信“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余额转移和延长服务期的成本到底增加多少其实很难计算,更难进行清晰的细化,故而所谓的“激活费”依然属于一种“模糊收费”。“模糊收费”可以说是商家“原始积累”时期的发家之道甚而“撒手锏”,至于这些费用为何如此收,或收多少,不光全凭收费者一方的“感觉”,而且还全是收费者一方自己说了算。
其二是用户所买电话卡是“死”是“活”的“刑期”纯属电信运营商单边决定。试想,用户购买电信公司的电话卡实行的现金交易,也就是说,用户支付给运营商的货币并没有任何的“时效”限制(只要电信运营商愿意,即使其把用户交来的钱放多久也不存在“作废”一说),但运营商卖给用户的电话卡却都是些“短命鬼”。而且其“寿命”之长短,也悉数由运营商单边决定,用户并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就是如此一种不平等的交易,用户所买电话卡的“死期”一到,能否被“激活”依然是运营商说了算。如果超过150天,天王老子来了也甭想“救活”!如今蒙运营商开恩,但“激活”被运营商判了“死刑”的电话卡,却还需额外掏钱支付所谓的“激活费”,而且即便“激活”,也仅容许其“活”上3个月。如此,用户与任人宰割的鱼肉何异哉?
再者是如此“激活”方案还有“耍弄”消费者之嫌。因为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其电话卡余额有大有小,而且小余额用户还会占相当的比例,对小余额用户来说,假如其被运营商锁“死”的电话卡余额还不到5元钱,抑或是略大于5元,而他们额外付出的“激活费”依然是5元,再加上用户为“激活”余额而来往跑趟的精力消耗,那这部分消费者的电话卡余额还有重新“激活”的必要和价值吗?面对“激活”方案,这些消费者最佳的选择,恐怕也就是选择无奈的弃权了,因为只有这样的选择才最经济和最理性。而这些累积起来的可观余额,不就顺理成章地被运营商侵吞了吗?而且受伤的用户,说不定还不得不摆出一付愿打愿挨的“高姿态”呢!
以往,一涉及电信行业的“霸王条款”,或碰上运营商诸如此类的霸道行为,舆论常常会将之一股脑地推给“行业垄断优势”了事。可如今电信市场早已呈诸侯纷争的混乱格局,为何电信寡头们仍然霸道依旧?依我看,尽管电信运营商的竞争架势摆开了,但在如何应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他们的立场却往往会又出奇地一致起来,甚至“联手”与消费者说事。此时,面对消费者遭遇的尴尬和无奈,恐怕就只有怪相关部门监管缺位了,因为行业垄断能做到的“恶”,监管者失职或缺位也一样能助其做到!
( 责任编辑:xiaobo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