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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范利祥
上海、安徽报道
3月13日,合肥多云。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大院内的“安徽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办公室里,气氛紧张。
当天上午,由包括安徽省农委、财政厅、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十个“省阳光工程督查组”,从这里紧急奔赴该省17个市55个“阳光工程”项目县。
这缘于国务院六部委(农业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于2月6日下发的一个《关于对阳光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
该《紧急通知》中说,“阳光工程”自2004年4月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具体执行中,个别地方由于认识不到位、监管不力等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
“最主要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想方设法套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安徽省财政厅一位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
为此,六部委专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对本省2004年阳光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核查。
“阳光工程”,全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该项目在全国实施将近一年来,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在这项制度设计之前没有预料到的“阴影”,也浸入不少试点省份。
一个下岗职工的“意外生意”
“你知道啥是‘阳光工程’吗?”3月6日,在上海市奉贤区,来自安徽省六安市的农民工李云峰这样问记者。
几天前,李云峰的一位叫方明(化名)的老乡找到他,“要身份证复印件”。方明告诉李,只要有身份证复印件,他就能给李云峰“免费提供各种专业的培训证书”。
方原是六安市一家老牌国有企业——中华玉泉酒厂的职工。由于经营不善,这家企业被湖南新华联集团收购。方也随之下岗,来到上海奉贤一家印刷厂打工。
四个月前,六安市一家拥有“阳光工程”培训资格的学校负责人,给方打了个让他激动不已的电话。“校方希望我能给他们多弄点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要在外打工的六安籍民工的。说只要能弄一张,学校就给我20元的提成。”
得到这个“意外工作”后,方异常兴奋。在上海奉贤,有不少来自六安的民工。于是,短短半个月,方“关系靠关系”,就搞到了三十多张身份证复印件。
“学校还承诺,凡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农民工,都可以得到这个学校颁发的任何专业培训证书,车工、电工、铣工的都有。”方说。
当方明专程把这些复印件提供给学校的时候,学校果然履行了承诺,“一把交给我600多块,还报销了来回车费”。
一个月前,看到钱来得如此“容易”,方明索性把原来的工作辞掉,专门干起了搜集在外务工的六安籍农民身份证复印件的活儿。“收益还不错。”方明笑眯眯地说。现在的方明,成了两家六安市具有培训资格的职业技术学校的“业务员”。“我下个月准备到无锡‘出差’,那里也有不少六安老乡。”方明猛抽一口烟说。
3月8日,在六安市不少取得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里,本报记者发现,这些学校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套资行为。
比如,在六安有不少拥有“阳光工程”培训资格的学校,都设有“车工”这个专业,但学校基本上都没有像样的车床让学员来进行实践性操作。“培训下来一点用也没有。”一位农民工这样抱怨。
“要是农民工来培训,我们就给他打八折。”六安市黎明培训学校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比如,培训一名车工,正常收费是600元,打八折后,收费480元,仅仅少了120元。但政府给的人均培训补助是250元。
六安当地的一位知情人士还表示,有不少农民工根本就不知道有“阳光工程”这回事。他们到具有培训资格的学校参加培训时,照样付全部学费。而这些学校则拿着农民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前去领取补助资金。
“这样的学校比那些单纯拿身份证来套资的学校,得到的还多。”一位培训学校的副校长说,“不仅多收了农民的钱,还得到了上级的补助。”
套资冲动
“这些学校搞到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就是为了套取上级财政。”安徽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与政府的初衷“严重背离”。
2003年9月9日,为了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上述六部委联合下发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浙江省农委一位负责人向本报介绍,“阳光工程”分三个阶段实施:2004~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2006~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
2004年3月22日,六部委再次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为此,六部委还专门成立了“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
“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主要分“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前者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后者则主要是为了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培训重点主要有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同时根据各省实际,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培训工作,地方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扶持资金统筹使用。
其中,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到省级财政,再由省级财政结合本级安排的资金逐级下拨,补贴给受训农民或培训单位。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农委科教处处长赵熙玲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每培训一名农民工,中央、省以及县级财政补助给培训学校的经费分别是100元、100元、50元。”即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学校可获得平均250元的财政补助。
对于一些县市和一些学校来说,这个数字可是诱人的“香芋”。“很多学校都想方设法获得培训资格。”阜阳市一位自称“好不容易搞到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校长坦然表示。
而在安徽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于2004年5月底发出的《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中透露,由于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为今后的套资行为提供了较大的柔性操作空间:一是一些县没有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引导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部分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没有被吸收进来;二是没有公开、公正、公平地向社会招标;三是对拟认定的培训基地公示时间不够,甚至没有公示。
“山西肯定也存在类似的套资行为。”山西省农委一位负责人坦率地说。
督查难题
3月15日上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赵熙玲说,“我现在就在(安徽省)含山县的一个服装厂(进行调查),这里原来有30多名受培训的农民工,现在还有5个,其他的不知到哪儿打工去了。”
安徽既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为此,安徽省的农民工培训任务相当艰巨。
该省的培训计划是,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6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1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2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175万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安徽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公布的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省已累计培训156811人,实现转移133776人。这样算下来,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的补助已达到约3900多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约1600万元左右。
但“套资行为”,这种“阳光下的阴影”也随着“阳光工程”孳生。
随着六部委《紧急通知》的下达,安徽省展开了紧急行动。2月22日,该省下发了《关于对2004年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皖农科〔2005〕26号),迅速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十个联合督查小组,展开全面调查。
据透露,六部委的核查内容主要有:培训基地认定与招标情况;培训过程监督管理情况;补助资金配套与拨付情况;培训质量及转移效果。并要求,“要保证财政资金直补农民,确保农民受益。”
但核查起来并不容易。一位督察组成员说,由于农民工过于分散,流动性太大,很难针对培训学校的培训名单进行跟踪调查。
安徽省农委成果办副主任汤汇无奈地说,“搞得好的学校,通过培训档案就可找到在该学校培训过的农民工,但也有一些学校,根本无法联系在这些学校培训过的农民工。”
还有一位督查组成员表示出了“更大的担心”:如果一些市县为了套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和学校联手造假,“查处起来会更难”。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