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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宗新建杨楠发自杭州上海
一直受“电荒”困扰的浙江省,正在力图用各种手段缓解经济发展中的这一“桎梏”。昨天,浙江省经贸委正式公布《关于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强全省节约用电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以期和该省省政府于2月1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形成呼应。此举意味着,在如何破解电力供求矛盾这一难题上,浙江各方已达成共识——将共同践行“建设和节约并举”的路线。
与此同时,浙江省也在采取科技手段,保证各企业有序用电。
开源与节流并举
《意见》指出,浙江省1216家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用电)单位,将成为节约用电的重点“监控”对象。其具体奖惩措施为:用电水平落后的单位(企业)必须进行改造,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达标,该单位(企业)将受处罚甚至被列入淘汰行列;积极采取节电技术改造的单位(企业)将有望得到政府专项资金的补助;对一些高耗能行业,将以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区别对待”,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对高耗能企业实施重罚乃至强制“出局”,浙江省节能决心由此“可见一斑”。事实上,在今年浙江“两会”期间,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就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上述观点。
在节电的同时,浙江也以各种“利诱”广开“电源”。该省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处长王伟民昨天介绍说,在政策方面,浙江省从今年起大力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力发电机组技术开发和制造,并拟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和支持,以积极开发风力发电资源,缓解电力短缺瓶颈。
“科技化”节电
浙江省经贸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全省范围内加快推广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要求省内所有用电负荷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原则上都应安装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此举意在通过对浙江省内各地区用电负荷的实时监控,为有序用电创造技术条件。
浙江省经贸委电力处副处长殷志军昨天表示,完成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安装后,浙江将基本实现对工商用电的信息化实时监控管理,对用户使用峰电和谷电,能精确到小时计量,并可随时掌握电力用户执行有序用电规定的情况,这对改善电力运行质量,提高电力利用效率有重大意义。
(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