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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商业银行新房贷规则尘埃落定
●本报记者 尤越 实习生 徐庆峰 发自北京
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5.31%的房贷优惠利率后,北京各家银行房贷新规定已基本确定(本报3月22日第5版曾报道上海各银行房贷细则)。有分析人士担心,贷款利率差异将会导致北京房贷款市场份额重新洗牌。
3月22日,记者拨打各行的北京分行客服中心电话获知,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的利率确定为6.12%。农行北京分行客服中心表示执行5.508%的利率。
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执行下限5.51%的利率。北京银行、交通银行尚未确定新的贷款利率,并且交通银行已经暂时停止新的住房贷款业务。
建行、招行、福建兴业、光大的利率要比其他银行高出0.61个百分点。各大行贷款利率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否会使这四家银行丧失部分客户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倪鹏飞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家银行房贷利率的制定应该依据其内部的资产负债情况,房地产资产负债情况和风险股绩等项目来拟定。根据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准则,各家银行有着不同的收益原则,也就会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损失的部分客户也必然是包含在已预计的风险之中的。
针对各家银行不同贷款利率客户的选择问题,北京新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张丽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12%比5.51%多出0.61个百分点,这就像购买物品一样,商品一样而价格不同时,当然会挑选价格低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不同的贷款利率必然会导致各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市场份额重新洗牌,一些银行客户流失将较严重。
一位正准备购房的郭小姐告诉记者,她在挑选贷款按揭银行时将综合考虑各家银行,考虑的因素包括手续费、最高贷款额、贷款利率。利率是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