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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两会”上,“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实际上,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急不得,慢不得,只有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的新一轮改革开放过程中,与其他问题一并得到解决。“三农”问题涉及伦理、法治、流通、自然科学百科、WTO、经济外交和哲学,是当今社会学中最大的一个系统工程。农产品风险最大,农业“靠天”的依存度最大。在西方政治制度中,由“三农”问题牵扯到所有的产业行业,所以不到1%的农民左右了90%以上的利益集团。因而各个阶级的代言人不得不竭力讨好农民以争取大多数选票。这也是国际农产品自由化进程十分缓慢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农”是问题,但决不是包袱。关键在于要以人为本,让农产品、农村服务、农村乡镇企业享有符合国际惯例的平等待遇和平等竞争的机会。
美国学者摩尔早就断言农民问题是影响世界大国现代化转型的最重要因素。英、美、法、意较早解决了这个问题,率先进入现代化行列,德、西、日、俄随后也解决了农民问题,也转入了强国行列。国际化和现代化的“三农”标准就是:农民的国民化、农村的城市化和农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三农”问题的全球化
入世前,举国护农声浪不绝于耳。有人称中国农产品危机最大。结果,主要保护了国营贸易未来几年对农产品的继续多数专营权(入世议定书2A1等)。至于关税(2008年15.2%左右)、农产品补贴率(最多不超过8.5%)和进口数量承诺(唯一是2200万吨小麦)等承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这是因为:农产品现在有效关税已降至10%,对农产品补贴至多只能补到3%,且一旦国内缺粮,进口数量限制是没有任何阻碍力的。因此,入世谈判关于农业的谈判最有实质的成果是保护了几年垄断。
笔者向来以为,国内产业凡开放者无一不繁荣,凡保护者无一不落后。这里的开放不仅是对外国产品和资本开放,也指对国内非国有经济的开放。入世后两年的效果是:中国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6%,出口年均增长12%,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均有大幅增长。保护主义者大多无语,有人坚持说:入世头两年看不出问题。
开放是否就一定有利于中国三农的现代化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这里有一个痛苦的适应过程。它要求要求农民面对一个严酷的全球化事实,加快融入产业化、城市化、知识化的新时代,忍受这一新的农村革命的巨大阵痛。
纵观当今世界,农产品在各国经济总量中平均不到10%,却能持世界经济之牛耳,左右各国之政局。在长达八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盟、东南亚诸国和韩国、日本,都因为油菜籽、大米等颗粒小物扰得朝廷、政坛不得安宁。法国和韩国还各换了一届内阁,直到多哈启动的新一轮谈判至今,农产品仍然是最敏感和最不易达成统一意见的一个议题。众所周知:WTO迟迟不得成立,上一次多哈谈判迟迟不得落幕,原因就是农产品协议不能签字。
最后达成的WTO《农产品协议》与其说是一个条约,不如说是一个公式。它虽然约定把农产品纳入贸易自由化的轨道,但仍保留了诸多的例外和保护箱(绿箱、黄箱)。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税减让和对农产品补贴率均有一个时间阶段的水平作为“基期”(baseperiod)标准。各国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精打细算,反映了国内农民对政治的否决力量,尽管在欧、美、日,农民不到总就业人口的5%,尽管在全世界(不包括中国),务农人口不到世界总就业人口的12%。
国民待遇、透明度、补贴是各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三把钥匙,但中国的情况暂时与外国缺乏可比性。第一,各经济强国基本实现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务农人口的微量化,其产业链条衔接紧密,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在选举、管理、社保等方面已完成了从圈地到补贴的漫长过程,农业生产人口比例很少,加大补贴因此就有了现实的可能。而在中国,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就不可能现在就按发达国家的办法解决“三农”问题。只能从头做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改革的基础上,补完没有上过的课———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民的国民化。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农业竞争包括了市场准入、农业科技、卫生标准、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三农生产服务和三农投资等。所以研究三农国际化问题不能只盯住《农产品协议》,而要研究整个WTO规则体系、各自由贸易区及各国农业政策。
“三农”问题对策
三农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经济问题,应参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系统规划和改造。
首先要改革城乡户口制度,对农民全面实行国民待遇。在出生、教育及培训、分配、社会保障、事故及赔偿、竞争、生产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应废除。让占七成比例的中国农村居民有体面、有尊严,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解放其潜力。
其次是要提高“三农”政策法律透明度,完善农产品生产制度,改变落后生产方式。
当今世界农业竞争是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机械化、科学化的大农业竞争,小农经济不能适应国际大农业竞争。中国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农村改革的确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进步,这是举世公认的成功的改革。如果没有那次改革,就没有今日的温饱和繁荣的乡镇企业。但任何生产制度都要根据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否则有可能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阻力。唐朝之租庸调法,明朝之一条鞭法,清之摊丁入亩法,都是重大的农村改革,而事过境迁,各法随之改变或调整。任何一个好方法,如果要求几十年不变,似有一些主观。
第三要改变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机制,使中国农业走上产业化、市场化的健康发展之路。专营、单一收购、价格体制僵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障碍。少数垄断农产品贸易的利益集团并不为农民提供关于生产、市场、科技等信息服务,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僵化的收购制度还不时产生产销矛盾和城乡对立情绪。
最后,要对农村地区强化推行义务教育。利用WTO规则,加大对农产品的补贴。
中国农业生产、流通各项制度改革与环保、就业、劳务出口等制度的改革是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有新的思想、新办法。中国农村每次改革,都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文明的大进步。可以预见,中国入世给农村带来的再一次改革,会使中国社会迎来一个更加繁荣发展时期。农村富裕了,不仅是三农的兴旺,而且是工业和服务业的巨大市场;反之,农村情况恶化,中国现代化建设是很难顺利进行的。
(作者为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