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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黄颖
自去年以来,广州楼价不断攀升,市民在近两年买入的商品房均有不同程度的升值,一旦二手转让更可获得不小的收益。不过,有意出售二手商品房的市民必须留意:从上月起,广州市有关部门开始加紧查征商品房二手交易增值税(具体包括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市民通过交易二手商品房获得商品的升值收益,将要比以前多缴交千元或以上的税费。
以上消息,是记者近日从一些中介按揭公司获悉的。有关中介专业人士表示,商品房二手交易增值税的征收目前仅是处于抽查阶段,如果全面实施,在近两年广州楼价上升,绝大部分二手房都增值卖出的情况下,大部分业主卖楼都会较预期多缴一笔税费,会因此抑制广州逐渐兴旺的投资性购房。
五年内有增值要加征增值税
据了解,近期加紧查征的商品房二手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二手交易后增值了的房屋,税费由出售房屋的业主缴交。按有关规定,业主将购入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商品房卖出,要缴交增值额的5.5%的营业税,再加上房屋成交价格的1.3%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出售的二手商品房的购入时间在一年或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则只需缴交房屋成交价格的1.3%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出售的二手商品房购入时间在五年以上,则免除上述两项税费。
打个比方,如某市民以45万元购入一套商品房。如其在一年内以50万元二手转卖,则需按其所增值的5万元的5.5%缴交营业税2750元,再加上房屋成交价50万元的1.3%缴交个人所得税6500元,两项税费合共9250元;如其在一年后五年内以50万元卖出,则需按50万元的1.3%缴交6500元个人所得税;如其在五年后以50万元卖出,则无需缴交上述两项税费。
房地产中介专业人士指出,去年广州楼价激升,今年放盘的商品房几乎都有数万元的增值,加上房屋价格一般都超过20万元,所以实施增值税政策后,业主放盘要多交千元或以上税费。
年内将全面扩征至四大区
据中原地产汇瀚按揭客服主任王捷妤表示,商品房二手交易增值后要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该规定在2003年已有内部文件出台,但一直没有全面实施。至去年9月,芳村区内二手房交易过户手续从市国土房管局下放至区国土房管局办理,芳村区开始全面征收该项税费。而至今年2月起,广州市其他区域有部分二手交易被抽查后,被要求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就意味着广州市开始逐步严格查征商品房二手交易的增值税费。
另外,据有关人士透露,今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有意将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的二手交易过户手续下放至区国土房管办理,将有可能如芳村区那样,全面实施征收商品房二手交易增值税。有中介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房二手交易增值税政策的逐步严格执行,对投资客将造成重大的影响,预计会有一批投资者在短期内把手上的物业放盘,避免缴纳该部分税费。
( 责任编辑: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