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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日前杭州市出台土地新规,人们发现,地下空间有偿使用的出让金标准已经明确。
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积极鼓励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对于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问题,推出了许多办法。根据这份意见,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建筑配套或附属设施的,可以划拨方式使用。但如果是利用地下空间从事经营性、销售或转让的,就得有偿使用。具体的办法是: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按市区土地基准地价相对应用容积率为2.0的楼面地价的30%收取;地下两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地下一层的标准减半收取,地下三层的则按地下二层标准减半收取,依次类推。
业内人士认为,此前杭州市没有明文规定地下空间开发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对于开发商来说,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成本几乎是零,而一旦规定了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也就意味着以后地下的土地也是“钱”了,开发商购买土地的成本将大大增加。这其实也将促使日后房地产商们更仔细地测算楼面地价,理性拿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份文件仍没有解决地下车库的问题。意见规定,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造地下停车库面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的,可以划拨方式使用,但地下车库仍然不能进行分割转让销售或长期租赁(租赁期一年以上)。
来源:[今日早报]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