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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请注意:养老金领取资格下月起验证
南京市将于4月1日至6月28日期间,对130多万企业基本养老金领取者和定期救济费领取者,开展资格验证工作。
验证对象:参加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04年底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和定期领取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
验证地点:居住市区的验证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办公地点一般设在居委会)办理。居住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验证人员,,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所办理验证手续。
验证方法:1、离退休人员办理验证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居住本市的,应出示《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提供社会保险个人编号(7位数),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除出示《保障卡》或提供社保个人编号外,还应出示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居住在国外的,除出示《保障卡》或提供社保个人编号外,还应出示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2、供养直系亲属办理验证手续时,应提供社会保险个人编号(7位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3、本人因高龄、重病、住院、严重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可预约街道劳保所、社区劳保站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验证手续,也可委托直系亲属代理验证手续。代验证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4、居住在外市并通过邮汇方式领取养老金及定期救济费的,继续采用邮寄“异地领取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资格认证通知”的方式办理验证手续。
逾期验证和冒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验证手续的人员,其养老金、救济费将从次月起暂停发放,直至办理补验手续后的次月方能恢复发放;凡无故未办理验证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待遇调整;跨年度验证的人员,应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所办理验证手续。凡冒领养老金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凡举报冒领养老金的,将按规定奖励举报人。
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需了解具体政策的,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