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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振华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重点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两会”刚结束,央行即宣布上调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并实行下限管理;同时要求上调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就此而言,央行出台这一政策的目标指向是非常明显的,就是希望通过提高利率、增加买房的成本来抑制需求,进而达到调控房价过快增长的目的。
一般来说,从固有的几乎已成为社会共识的市场观念出发,某一种具体的商品价格的变动是不劳政府关心的,因为价格机制往往比行政命令在配置资源上更有效率。可是,这个理念并不是绝对的,市场能在多大程度上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取决于能否满足四个基本前提。
这四个条件是:第一,一种商品或服务必须是私人物品,不能是公共产品;第二,商品对潜在消费者的全部效用必须反映在该商品的需求函数上,市场上不能存在尔虞我诈、隐瞒信息、威胁等现象;第三,生产商品的所有成本都必须反映在供给曲线上;第四,市场是竞争性的,没有个别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能够影响价格,所有的资源在用途和空间上都是流动的。
从这四个条件出发来观察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至少可以看到第二、第三、第四条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买卖双方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据说在“业内”,“造市托市”、“销售控制”是常见的“营销手段”,说白了就是向购房者隐瞒真实信息,明明还有大量的房卖,却表示“只剩几套了”,明明还有朝向、户型更为购房者喜好的房子可卖,却表示卖完了,由此人为造成市场恐慌性抢购来抬高价格,去年年底杭州市启动的透明购房系统算是把这些“营销技巧”的猫腻给曝了光。
生产商品的所有成本必须反映在供给曲线上的内在含义是,供给曲线是能灵活移动的,所有生产要素都能够、也只能获得它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资源投放在这一产品与投放在其他产品所能获得的收益是相等的。可是,房地产业是“暴利”行业之一,不是有“老总”透露过么,“做了房地产就不想再做其他行业了”,可见资源投放在房地产上比投资于其他领域的回报高得多。在这种事实之下,房价即使不涨,也不会从根本上降低市场的供给水平,这条供给曲线是垂直的,价格完全由需求曲线的位置决定,开发商干的是稳赚不赔的黄金买卖。
因此,单单只从经济意义方面的逻辑出发,可以得到的一个结论是现行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是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由此,政府介入干预是必要的。从政府对“房价过高”这一事实判断出发,采用什么措施来调控房价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比如这次调高按揭利率,在规范层面上理解这是政府制定了一项“规则”,这一规则的主旨在于通过抑制需求成本来达到控制房价上涨的势头。但由于转型市场过程中的不完善性,加上需求层面的非同质性,一项政策要在不确定的期限内、环境下平等地适用于所有的人,不容许任何人会从某项政策中特别受益,也不容许任何人会从某项政策中特别受损,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买房是“刚性需求”,其价格弹性是不大的,否则房价也就不可能连年上涨了,央行此次微调利率,更重要的是表明了一种姿态和立场。但是进而会对消费者的预期形成影响,长期内使得欲购房者的选择趋于观望,我认为从降低房价涨幅这一出发点来看还是会有实际效果的。
仅仅提高利率,管制的是需求,作为承担公共利益的政府,还有必要尽可能地满足居民的购房需求,把实现“居者有其屋”作为首要目标之一。从对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有效率的市场分析可以看到,形成高房价的责任不仅仅在需求一方,构造一条可以自由移动的供给曲线是平抑房价的根本性途径,期待在此次加息之后,政府能够从增加行业透明度、形成消费者的稳定预期、多增加土地供应的角度出发,推出相应的调控措施。(作者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 责任编辑: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