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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相继对中国纺织品施限,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言人孙淮滨说,“这应该是一种事先达成的默契,用意就在于给中国的纺织品出口施加压力。”
短短两天之内,美国和欧盟相继公布有关对中国纺织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的决定——美国4月5日对中国三类出口纺织品发起特别保障调查,欧盟则于4月6日公布了“对出口欧盟的中国纺织品采取保障措施的行动指南”(下称“指南”)。昨天(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对美国和欧盟的行动都表示了反对。
此前美国已有过多次类似行动,中国商务部也多次表态反对,而此次是欧盟继2003年立法后的一次采取实质性行动的升级,所以商务部首次出面表态。崇泉表示,中国强烈反对欧盟公布针对中国纺织品的保障措施行动指南,欧盟此举将给双边纺织品贸易制造新的不稳定因素。相关部门紧急应对
昨日下午6时,虽然下班时间已过,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言人孙淮滨还在忙碌着。据他介绍,协会正在考虑如何应对欧盟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
“第一步只是欧盟政府公布的方案,下一步要看是谁来具体做这件事,是行业组织发起还是政府发起,我们会密切关注。”孙淮滨说。
下午6点30分,上海WTO咨询事务中心贸易救济措施监控预警部研究人员贺鸿昌也正在电脑前监控着欧盟方面传来的信息。贺鸿昌告诉记者,6日晚,在获知欧盟公布该行动指南的信息后,他们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当晚一直工作到夜里十二点钟。
“今天也会忙到很晚,我们要关注来自美国和欧盟方面的信息,并且根据这些信息来预测他们可能会在何时采取措施、可能的限制量等等。”变相延长配额机制
此次欧盟公布的对中国纺织品保障措施行动指南明确了欧盟启动针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保障措施的必要条件、相关程序和相应措施,这和2003年5月21日美国公布的对自中国进口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程序如出一辙。
根据“指南”,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各类纺织及服装类产品设立预警区,一旦进口数量进入预警区,欧盟委员会将会自行或应成员国政府要求进行调查,并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
据贺鸿昌介绍,该“指南”将中国出口欧盟的纺织品按其占2004年欧盟同类产品进口总量的份额分成四类:7.5%及以下、7.5%以上至20%、20%以上至35%、35%以上。
同时,对这四类产品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增长幅度限额作为预警标准。份额越高的产品在预警标准内的增长空间越小。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纺织品保障措施,欧盟将对来自中国的相关产品进口进行数量限制。根据中国入世文件有关规定,欧盟的纺织品保障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实施。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6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欧盟公布这一实施方针,只是为了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欧盟会考虑采取纺织品保障措施,以增加欧洲和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对相关问题的可预见性,并不意味着欧盟即将对中国的相关产品采取限制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在声明中表示,欧方在“指南”中预先设定从中国的进口增长率,为启动保障措施设置了主观条件。该“指南”背离了欧方一贯倡导的自由贸易精神,严重违背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世贸组织成员,中方为纺织品一体化的平稳过渡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希望欧方能充分理解中方为此所作出的努力,审慎处理上述问题,不要因单边的行动影响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的大局。
在上个月28日举行的第二届“全球纺织经济论坛”上,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曾经严正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曲解和滥用专门针对中国的有关条款,反对对中国纺织品实施限制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反对任何世贸成员试图通过其他手段变相延长配额机制。
谈及美欧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相继施限,孙淮滨说:“这应该是一种事先达成的默契,用意就在于给中国的纺织品出口施加压力。”出口美欧的纺织品占中国纺织品出口总量的30%左右,一旦这些特保措施真的实施,“将给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带来很大的影响”。应对策略
据孙淮滨介绍,现在欧盟内部对于是否应该对中国纺织品进口实施保障措施并非铁板一块,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比如英国和瑞典等国认为,此类限制措施并不符合欧盟推动自由贸易的承诺。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利用对方意见的不统一来争取更多的支持,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孙淮滨建议,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在近期不要轻易接受棉质裤子、棉质针织衬衫等出口增速过快的产品订单。
据贺鸿昌分析,欧盟是否以及何时采取纺织品保障措施将依据欧盟的进口统计数据作出决定。欧盟如果采取措施,最快也要等今年第一季度的进口数据公布。
而按照惯例,欧盟今年第一季度的数据将在下半年公布。“但是也不排除欧盟为了提早启动实施程序,而效仿美国采用初步数据作判断依据的可能。”贺鸿昌说。
(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