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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中国青年报》舆情版报道,据美兰德信息公司每年年底的调查显示,社会保障自2002年以来连续3年排名“公众最关心的话题”首位。2004年底在13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调查中,该问题的公众关注率达到了51.5%。但实际参保率并不高。群众反映,“交多了没钱吃饭,交少了怕以后没人管”、“小病扛着,大病才看”。
上个世纪后期,我国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逐步建立起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这一“在最初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到2004年底,在全国54283万城镇人口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人数,仅分别为16342万人、10584万人、12386万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无疑,居民较高的关注率与较低的参保比例,形成了一个不和谐对比,说明很大一部分人在社会保险的门前徘徊和观望。
为什么呢?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目前,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参加社会保险,其费用基本上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地方财政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左右缴纳基础养老金,个人按工资的11%(企业职工按8%)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参加医疗保险,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按工资的2%缴费;参加失业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费。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20%左右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个人缴纳。
笔者以为,在社会两极分化、贫富差异难以缩小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较高的缴费标准,是目前参保率较低、保险覆盖面较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形成了一个较为庞大的非公有制经济从业群体,在劳动市场处于买方市场、资方几乎处于绝对优势的状况下,资方往往违反《劳动法》,逃避为劳方投保的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改革职工下岗分流和5年前开始的高校扩招,在城镇出现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邵道生先生在其文章中提到的数据是,当前全国有3000万下岗职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再就业力度,但仍有大量下岗职工找不到工作。而高校扩招虽然暂时缓解当时就业压力。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接踵而至,今年大学毕业生将达到338万人,较2004年增加58万,较2003年增加126万。而去年全国大学生就业率平均70%左右(根据经验,许多地方的统计数字难免有“水分”)。一时不能就业的,就要融入到灵活就业群体。即使成功就业也未必不在低收入层徘徊,开价几百元月薪招聘本科生已经成为今年的热点话题。一言以蔽之,虽然无法准确统计出现在全国灵活就业群体到底有多大,但不会是个小数字,当是不争的事实。
如此看来,问题的症结就清晰些了。城镇的低收入群体大多由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组成。在许多地方,上述三险是须捆绑缴纳的。以北京为例,每月三险共须缴纳708.6元,这对于月工资在千元左右的底层市民又是一种怎样的压力?
问题还不止如此,发达国家一般是在经济相当发达后才迎来老龄化社会的,而我国的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未富先老”无疑会增大社会养老金和医疗费用支付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部长丁宁宁认为:“过分强调以缴费为基础的社会保险方式,恰恰把最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排斥在外。”并主张首要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福利(救济)制度。(3月9日《中国经济时报》)所以,一方面,要强化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保险责任意识,加强制度保证和行政监督,使其履行为职工投保的义务;另一方面,要设计一个适合于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险方式,“低水平,广覆盖”,使这一部分人能享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