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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起作用,让市场中的各方利益主体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共同担负起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是美国证券监管的显著特色。由安然事件导致的华尔街诚信危机以及拯救“华尔街”行动,让人们清晰地看到,是媒体、公司的董事会、投资者最早质疑安然公司的财务信息,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最终导致财务欺诈的黑幕曝光,之后,投资者、公司的员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新闻媒体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监督作用,揭露出更多的违规者。社会监督在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中的力量可见一斑。也只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整个证券市场每一个时点、每一个角落的作用,并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一起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证券监管体系,才能尽可能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有序性,促进证券市场发展。
新闻舆论监督是美国证券监管中的重要社会力量,舆论评价与监督的“放大器”特征使得美国社会舆论监督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除此之外,美国证券监管中的社会力量作用机制主要是民事诉讼赔偿机制和专业机构的市场惩戒机制。
1.民事诉讼赔偿机制。美国1933年《证券法》规定,如果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时故意遗漏相关信息,或者做出错误披露,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均可向其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上市公司及其高级职员和公司董事、证券承销商以及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顾问都要对报送或散发的发行文件内容承担责任。1934年《证券交易法》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不实陈述等列为欺诈行为,并规定了严格的民事责任。这两部联邦法律确立了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为受害的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私法救济手段。当发生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事件时,投资者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判,通过支持投资者的合法诉求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有权利就必须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就应该有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最后的救济手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机制的建立内在地提高了投资者参与证券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投资者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有足够的动力去密切注视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以及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并在发现违法行为后,为维护自己利益,主动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这种机制,一方面,使得违法者将承担高额的违法成本,这可以有效阻吓违法行为,有力打击证券欺诈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弥补政府监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不足,降低证券市场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在证券市场中,作为违法者的“老鼠”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比较隐蔽,仅靠政府监管者这一只“猫”难以有效抓捕众多的“老鼠”。民事赔偿机制实质上是激发数千万投资者都成为捕捉“老鼠”的“猫”的机制。
美国证券市场民事诉讼赔偿机制有效发挥作用赖于其有效的组织和机制保障。第一,成立投资者权益保护组织。为了维持投资者信心,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美国于1970年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成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这是一个非赢利性的组织,类似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通过该组织,为投资者权益维护提供一个服务平台和场所,并聘请律师、会计师、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士和机构代表投资者向侵权者提起诉讼,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专业保证和组织保证。第二,完善的诉讼保障机制。美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法》、《联邦民事诉讼法》以及《私人证券诉讼修改法》、《证券诉讼统一标准法》等赋予了投资者集团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项重要的诉讼权利。集团诉讼一般由专业的律师实行风险代理,律师牵头召集并负责整个诉讼过程,甚至代垫案件受理费。如果胜诉,律师将从获得赔偿的金额中获得一定的代理费用;如果败诉,则可能会在代理协议中有免交代理费的条款。集团诉讼使得美国证券市场上活跃着一大批专门代理投资者进行诉讼的律师,这些“原告律师”每天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和股票的市场表现。一旦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疑点或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就会以专业方式展开调查,如果发现上市公司或其他机构、个人有违法的情况,就组织集团诉讼。安然事件发生后,有十几家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邀请所有在特定时段内购入过安然股票的个人和实体与他们联系,进行集团诉讼。律师等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更加有力,也使得民事赔偿机制发挥出很强的威慑作用,成为对美国证券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强大力量。
2.专业机构的市场惩戒机制。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机构也是证券市场中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经济警察”。这些专业机构为了维护自己赖以在市场生存至关重要的声誉,必须客观、审慎履行自己职责,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时,必须勤勉尽责,以合理的技能为公司服务,如会计师有必须向公司及其广大股东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账目;律师必须向公司及广大股东出具真实准确的法律意见。专业机构必须依法或者根据合同对上市公司进行监查,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的保证职责,以确保提供给投资者的建议都是诚实的,而没有滥用投资者的信任。如果专业机构缺乏应有的谨慎性和职业道德,甚至公然违法违规,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赔偿责任的承担,使得一些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为此倾家荡产。据统计,1980年代之后,注册会计师常卷入法律诉讼中,诉讼费用和保险金已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大支出。为解决法律诉讼,美国会计职业界花费了9—12%的审计和会计服务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专业机构违法违规,将使整个行业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并动摇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责任的增大、违法成本的增加,都迫使专业机构必须提高执业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这种外在的监督,构成了对证券市场强有力的约束。
在证券市场中的社会监督力量有效发挥作用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得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其核心职责上,即以强化信息披露为中心,制定和执行规则,加大监管力度,在更高层次上维护市场的公平、透明、高效、有序,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最终实现证券市场监管效率、专业机构执业质量和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也正是由于美国证券市场上的政府、自律组织、投资者、上市公司、新闻媒体、律师等发挥各自的作用,组成了严密的监管网络和体系,即使证券市场出现了不规范的问题,即使监管体系中的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但其他监督角色总会起作用,真正做到了监督网络疏而不漏。这也使得美国证券市场具有非常有效的纠错机制。证券市场中的问题尽可以出现,但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循环往复中,监管者的监管能力、水平在不断提高,社会各方的责任意识在不断增强,监管机制在有效发挥作用,证券市场在不断发展。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