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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 坚决清理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 力争两年之内基本化解证券公司现有风险
□ 研究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问题 □ 不断扩大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投资比例和规模
□ 推动制定有利于鼓励社会公众投资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 新股发行将会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
□ 本报记者 乾 弘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正酝酿着大的变革,处于转型期的证券市场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日前,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人们关心的八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就资本市场的发展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提出了今后需要加强的几个方面的工作。证监会将如何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这些要求?
答: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中充分肯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指出了今后证券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资本市场的高度重视使我们深受鼓舞,同时我们也深感责任重大。
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历史还很短,证券市场在十几年的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是举世瞩目的。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是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新兴加转轨”的双重特征,由于市场建立与发展初期经验不足、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去年2月初,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深入分析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明确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证监会将认真按照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答记者问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抓紧落实《若干意见》,围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记者:“国九条”颁布已经一年多了,证监会为落实“国九条”做了大量的工作,证券市场在一些方面也显现出积极的变化,但不少投资者对市场的发展形势仍比较困惑,对此您如何看待?
答:去年2月初国务院《若干意见》发布后,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多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若干意见》的推出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市场内在的运行机制也在不断变化,过去支持市场运行的投资理念和资金结构等因素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始逐步显现和暴露,新的运行机制正在形成之中,可以说证券市场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过程中。
目前,资本市场的多项改革措施在不断推进,许多制度安排在调整,不规范做法在逐步转向规范,风险正在得到释放和化解,市场环境逐步净化,股市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在不断夯实。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务院《若干意见》的落实工作,解决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市场可承受程度的关系,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记者:从根本上讲,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在于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其中,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提高其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所在。请问,证监会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答: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诚信度、透明度等方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要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诚信度、透明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断改善经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向投资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真实信息。
围绕这一宗旨,我们将通过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联合有关部门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实施切实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具体来说,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一、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一线监管职能,加大交易所和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现场监管的力度,督促上市公司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督查,发挥其监督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大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虚假陈述等证券违法行为。
二、推进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董事会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建立起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上市公司全面执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在实处;推动上市公司建立高管人员激励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
三、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集中清理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和上市公司对外违规担保问题。要坚决清理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侵占的上市公司主要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实施市场禁入,同时也要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防范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力争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解决上述问题方面取得更为有效的进展。
记者: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证券公司的风险不断暴露,我们注意到,证监会在2004年推出了一系列防范化解证券公司风险的措施,今年证监会在这方面还将采取哪些进一步的措施,促进证券业的规范发展?
答:近一段时间,一些证券公司的风险逐步暴露,针对这一情况,证监会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加强防范、及时处置的原则,在近两年积极稳妥地化解或控制了多家证券公司的风险。目前证券公司的风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和化解证券公司的风险既要妥善解决好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更要针对市场情况的变化,认真分析、深刻总结,改进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威慑力。
今后一段时间,做好证券公司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仍将是证券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对证券公司进行彻底排查,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合规经营目标。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或继续违规的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查处。二是完善以保护客户资产安全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如全面实现客户交易保证金的独立存管,大力推进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改革国债回购交易结算制度等,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实施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其运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改善证券公司经营环境,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一批优质证券公司做大做强。总之,就是要以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形成机制、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为目标,风险处置、日常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三管齐下,做到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力争在两年之内,基本化解现有风险,同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为证券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要通过综合治理,解决证券公司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去年,随着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政策的实施,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可以说在改善投资者结构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证监会在这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是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近些年来,我国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很快,但机构投资的规模仍然较小,同时机构投资者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今后一段时间,我会将以制度创新、产品创新、诚信建设作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和其他各类投资者队伍。主要包括:
一是继续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扩大基金资产规模。积极开展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工作,研究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问题。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开展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二是促进各类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不断扩大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资产比例和规模。完善QFII制度,稳步推进QFII试点。
三是推动制定有利于鼓励社会公众投资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四是积极推动基金产品创新,增加适合投资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品种。
五是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加快基金管理公司的诚信建设,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记者:近年来,证监会在查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违法违规行为还在不断出现,如何看待这一现象,证监会将采取哪些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
答: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监管部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证监会在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上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同时在查处市场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活动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等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当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如追究大股东及内部控制人恶意掏空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侵占客户资产的刑事责任等,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的,刑事法律对特别严重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确定的刑罚过轻,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打击证券犯罪的威慑力;在投资者赔偿方面,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虚假信息披露等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投资者难以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应有的赔偿等。
对证券执法领域和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为加大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和打击证券市场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执法手段,改革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执法效率,中国证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推动《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惩处力度,同时,健全民事赔偿责任追究机制。二是抓紧制定出台一批涉及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监管及风险处置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不断推进证券执法的规范化与法制化。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基础工作,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三是继续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手软。中国证监会将更多地借助联合办案等方式,集中使用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总之,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制和强化执法,提高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切实增强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威慑力。
记者:股权分置问题一直为市场所关心,《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今年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是否会有实质性的举措?
答:股权分置问题的产生,主要根源在于早期对股份制的认识不统一,对证券市场的功能和定位的认识不统一,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还处在早期阶段,那时主要强调国有企业管理,国有资本运营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股权分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一个重大障碍,需要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若干意见》的表述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确定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目标和指导原则,其核心是“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仅是一个敏感的政策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市场问题,需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按照《若干意见》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
记者:由于市场连续下跌,投资者对股市扩容问题非常敏感,近期有传闻说,将陆续有一批大型企业发行上市,请问证监会将如何处理好市场稳定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
答:我们注意到市场对大型企业上市及股市扩容十分关心。我们了解到,一部分投资者担心股市扩容会对市场形成冲击,另一部分投资者希望多增加一些大型优质企业上市。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角度,监管部门将公平对待各类企业的发行上市。从长远看,大型优质企业的发行上市,有利于我国上市公司整体结构的改善,吸引新增资金入市,为投资者增加新的盈利机会。当然,在新股发行的具体安排上,证监会将会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并注意建议发行人及其负责承销的证券公司把握好节奏,维护市场稳定。
( 责任编辑:吴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