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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临近,国内多数知名景点纷纷制订新票价方案,准备在黄金周到来前实施。据了解,张家界、九寨沟等景点有的虽未明确涨价数目,但涨价信息已敲定:九寨沟景区门票可能涨至200多元;张家界核心景区门票价格从158元涨至245元(《新闻晨报》4月12日)。
自从去年北京确定故宫长城等世界遗产景点门票涨价方案以来,全国各地景点可谓“闻风而动”,无论公众如何抱怨不已,景区管理者总是不为所动,大江南北听取“涨声”一片。
虽然,为了加强对门票涨价现象的监管力度,近日一份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门票价格管理工作通知》已下发各省物价、旅游等相关部门进行研讨,预计将于“五一”前正式发文实施。但老实说,对这种在既成事实之后的所谓“监管力度”,笔者不抱乐观期待--已经涨出去的价,靠这种临时性“通知”措施,就能给“管理”回去?更重要的是,景点之所以能有恃无恐地涨价不休,关键不在于门票本身是否缺乏管理,而在于背后存在的一系列深层的制度缺失。
首先,这种缺失表现在整个景区管理权限的混乱上。众所周知,风景名胜也好、世界遗产也罢,他们在最终所有权上都属于国家、是归属全体国民的自然和文化财富,然而在现实的管理过程中,这种景区的根本权属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各种景点名胜不仅在中央层面分属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掌管,而且具体的管理职责也事实上主要落在各地政府手中,成为景点所在地的“地方财产”。这样,国家财产部门化、地方化的结果必然就是景点被工具化、牟利化--“加强管理”只能是“加强收费”。所以,现在我们需要追问不仅是景区涨价是否合理;而是,国家的景区,谁有权决定它涨价?
再者,伴随这种管理权属失范的是景区本身内在性质、功能定位、认知上的混乱。风景名胜、遗产文物,究竟是社会性的公益物品,还是商业性的资本工具?其基本功能应该是文化上的精神熏陶,还是经济上的牟利生财?显然,我们现在看到的现实更多属于后者。各地的景区管理部门虽然名义上是所谓“事业性”的管理处,但实际运作更象是一个个惟利是图的企业,“亏损”、“赢利”成为管理者嘴上的口头禅,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景区的牟利能力而不是加强保护,成了管理的首要目的。
当然,笔者并不否认景点收取门票的合理性,也不反对发展旅游经济的必要性,但是这种正当、发展无疑应该有一个起码的前提,那就是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更不能将国家的公益资源当地方私产盘剥。在张家界,158元的门票仅仅8元用于资源保护,“景区管理成本”高达47元,就这样,还要再涨到245元--这种于环境无补、对游客有损的管理账,道理又在哪里呢?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根本落实景区国家性、公益性品质,单单就门票谈门票,不仅这股涨价风很难遏制,旅游观光费用会变得日益奢侈,而且从长远看,国家景区资源的保护前景也难以令人乐观。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