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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敬飞 NBD上海报道
昨日,本报独家报道了试点可能采用“无扩容模式”,即采取送股或者大比例分红的方式进行试点,不从股民处拿钱。然而,在试点方案正式出台之前,关于具体采用何种方案之间的争论也愈演愈烈,投资者与专家的观点分岐较大。
根据调查,截至昨晚19:30分,共有8202人参加了《解决股权分置方案选择民意调查》的投票,共有2951票投给了张卫星的“定股与定价方案”,占投票总数的35.98%。
4月1日,张卫星自己曾经撰文称,“新的‘市场化定价’方案最大的特征是,在非流通股股东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流通股股东的合理权益也得到保护,并且此方案不怕试错,不怕市场操纵,方案实施过程中股价运行平稳可控,已经经过了系统的沙盘推演。”张卫星甚至直接表示:“我认为,这个‘市场化定价’方案要优于华生提出的‘认沽权证’方案,因为它借鉴‘认沽权证’的市场化部分的优点,同时又没有‘认沽权证’脱离中国现实的缺点。”
然而,证券专家的看法却与股民和张卫星不同。
光大证券研究所蒋小东表示,股权分置的方案林立,大多过于复杂或确乏市场定价的原则。“我们认为,华生的‘竞价配售与认沽权证方案’是市场影响力较大的方案,很可能成为试点的主要方案之一。华生的方案特点是将全流通下的市场化定价与流通股股东补偿问题结合起来,比较简单、具有一定实效。”
他认为,在华生的方案预期下,流通前股价和流通后股价的差价决定了流通股股东补偿收益的大小。假设全流通后的价格为合理定价,那么全流通前的价格是决定流通股股东重要的因素。全流通前股价虚高程度越强,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超额回报越大。华生方案,实际上对目前定价过高的股票是有利的。同时,也决定了试点前夕投资者理性选择会快速推高股价。
蒋小东还表示,试点启动将预示着长期压抑股市估值水平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股票价值中枢位将有一定上移;如果华生方案入选,不排除股价出现迅速波动所带来的投资和交易机会。当天如果市场显著上移,我们建议注意风险,需要投资者理性看待和反映。毕竟,决定公司本质因素在于公司自身的价值。
“张卫星方案”三步走
第一步:采取三年或五年流通股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股价,以之来界定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护价格。
第二步:非流通股的定价,其方法为:非流通股东拥有非流通股票“全可流通”的“叫价权”,自己给自己的东西要价构成市场确定价格的一方独有的资源。
与此同时,流通股股东掌握非流通股的“全可流通”的决定权,构成市场确定价格的另一方独有的资源。
第三步:非流通股股东在“解决股权分置方案”通过后,如流通股股价不能稳定在流通股利益界定价格之上一段时间(可规定实施后收盘价保持在流通股利益保护价格之上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则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不能获“全可流通权”。
“华生方案”五步走
第一步: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向流通股股东每股发行一认沽权证。依惯例权证行使价为该股在此前的一个市场均价或该均价在一定幅度内的修正价。
第二步:交易所受理申请,本着重点保护社会公众股合法权益的原则审定行使价,批准发行可换股的认沽权证。
第三步:股票复牌,认沽权证同日发行流通,该公司非流通股同时恢复可流通权。
第四步:认沽权证可采用美式,即权证持有者随时行权,或采用欧式,即权证持有者到期行权。行权时上市公司不支付现金差价,而是按认沽证行权价与股票市价的差价行权转为流通股。认沽权证的有效期限可设为三个月或半年。
第五步:自改革起,新股发行一律采取有固定锁定期的全可流通方式。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