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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称,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随着消息的发布,人们终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不出意外的话,股权分置试点工作将很快启动。
消息公布以后,笔者接到几个电话,内容均关乎股权分置启动是利空还是利好。笔者认为,从股市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是利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股权分置与只能做多不能做空和只融资不回报一样,是中国股市基础性的三大问题之一,解决这一问题的目的,主要在于证券市场的制度变革,问题的解决自然利于市场建设。更为重要的是,早在去年国九条发布不久,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设立股权分置工作小组时就确定了三个基本原则,即必须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有利于市场稳定,股权分置按照这三个原则操作,容易获得利益上的一致。同时,股权分置将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民营大股东出于战略考虑,不会一下子完全减持其股份,非流通股份不会一下子全部流通,管理部门也会控制其节奏,所以股权分置对市场的冲击不会很大。
我们现在关注的重点不是股权分置方案能不能体现公平和效率,而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保证公平。相信管理层对此已有所考虑。一是股权分置的方案由市场选择,不作行政选择,这主要考虑到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的复杂程度、资产质量、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不是一、二个方案所能处理好的;二是对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遏制以圈钱为目的的减持行为。
除此以外,笔者以为,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信息公平。金融交易建立在信息基础之上,谁拥有信息,谁就能取得信息上的成功,而谁能优先得到信息就能抢得商机。因此,金融博弈的实质是信息博弈,所谓的内部交易实际上也是提前获知信息并采取了相应的交易行动。庄股时代,中小投资者热衷于打听小道消息,原因也在于此。但在证券市场上,信息不公的问题很严重。例如,一些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消息正式发布时,二级市场上股价已经提前有了反应,说明有人提前知道了消息内容,并抢先进行了交易,接最后一棒的往往是中小投资者;又如上市公司年报在次年的四月份才公布完,但此前税务、银行等部门已掌握了关键资料。
不难设想,如果某些人在一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公布前就获知详情,然后提前介入就能获取大利。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方案从计划到确定,会有公司内部、方案参与者、审批者等多方面的人士提前知道信息。在暴富机会日渐减少的今天,提前获知方案内容、实施时间等可能是股权分置中一个重要的博弈。所以,我们应当正视股权分置过程中的信息公平问题,并提前制订相应的预案。预案要针对股权分置方案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案尚未成熟的,一旦发现信息泄露,在追查信息泄露的原因、当事人,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的同时,暂缓其实施;方案即将正式实施的,一旦信息泄露,马上要求上市公司公布方案的简案。如此,才能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