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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研究部门预计3月份CPI涨幅为2.8%
针对社会有关人士提出房价没有纳入统计并质疑CPI真实性一事,国家统计局官员19日作出回应,就CPI存在的一些“疑点”予以解释。
据了解,“疑点”主要集中在“房价未纳入CPI统计”、“调查指标及分类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不能适应当前发展”、“统计过程中的估算、估测影响了CPI真实性”三个方面。
对“疑点”进行解析的是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刘文华。他告诉记者,CPI的调查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51个基本分类,约700个规格品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其中,居住类商品和服务中包含了房价的变动。“居住类主要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物业费及其他与居住有关的服务、水、电、燃气等。”刘文华解释说,就住房而言,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租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实际租金来体现的;另一种对于自己拥有住房的,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其拥有住房的虚拟租金来体现的。
刘文华解释说,自己拥有的住房既包括已经一次性付完款、拥有了自有产权的房子;也包括支付了首期款,但每月仍需定期向银行还贷的商品房;但这两者的价格变动都是通过虚拟租金来体现。(虽然自己拥有的住房)本身在考察期可能没有买卖关系发生,但为了反映居民当前居住“价格”的变动,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以虚拟租金的形式来反映其价格变动。
“商品房购买行为本身实质上是一种在短期内集中支付(无论一次性付款还是先付首期申请按揭贷款),但房子却是用于今后几十年居住的消费行为,其购买和消费行为是不同步的。”刘文华进一步解释说,如果直接把短期内的买房支出(实际上这部分支出反映的是以后几十年的住房消费价格水平)纳入当前的CPI统计中,不仅使编制出来的CPI因商品房市场的周期性而出现剧烈波动,无法真实反映与当前居民实际消费内容相对应的全部消费支出的价格变动,而且由于商品房购买在统计口径上归于投资,使得由此编制出来的CPI无法很好地用于国民核算。同时,由于有违国际惯例,使由此编制出来的CPI无法进行国际比较。因此,“比较合理的做法就是用与当前实际住房消费相对应的消费支出反映当前的住房消费价格变动,也就是通过当前住房的虚拟租金来体现。”
据刘文华介绍,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虚拟租金是通过贷款利率的变动来体现的。
另据了解,目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编制商品分类目录和编制方法始于2000年。“CPI包括八个大类、251个基本分类,每个基本分类又有两个到十多个不同数量的规格品(共计700多个规格品)。”刘文华告诉记者,无论规格品的选择还是每个基本分类所占的权数,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如彩电,哪些品牌卖得比较火,就会相应地把它列为代表规格品;像BP机,现在已经没有了,就要换成别的。”此外,调查项目所占的权数也会根据居民消费支出中其所占比例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基本上是“五年大调整,每年适当微调”。“估算是根据科学的统计原理和方法,对一些无法获得,或不太准确的数据进行评估和修正,绝不是简单地拍脑袋。”刘文华介绍说,之所以采取估算的方法,是因为实际调查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都能填报真实数据,或者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很难获得真实数据。
针对我国目前物价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的状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日前表示,预计3月份的CPI上涨2.8%。
他说,现在预测CPI走势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如果政府提价的部分能够控制得较好,全年CPI涨幅可以控制在计划预期的4%或者更低。
( 责任编辑:田瑛 )